国税总局:统计差异等导致税收增幅高于GDP增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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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7日02:53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赵鹏) 昨天,国家税务总局计统司公布税收增长幅度高于GDP增长的五大原因。税总认为是两者统计口径的差异、结构的差异,以及加强税收征管等因素造成了税收增长幅度高于GDP增长。 税总方面透露,今年上半年,全国税收收入(不含关税、契税和耕地占用税,未扣减出口退税)累计完成1933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3%,较大幅度高于GDP的增长。
对于国内税收增长幅度高于GDP增长的原因,税总方面认为这主要是5方面因素造成的。 首先,这受到了价格因素和统计口径差异影响。因为税收是按照现价计算征收的,税收增长率是按现价计算的,而统计局公布的GDP增长率是按照可比价(不变价)核算的。 其次,税收结构与GDP结构之间有差异。GDP由一、二、三产业增加值组成,但第一产业提供的税收很少,税收主要来源于第二、三产业,而第二、三产业增加值的增长要大大高于总的GDP增幅,带动增值税等相关税种的收入增长高于GDP的增长。 此外,外贸进出口对GDP增长与税收增长的作用影响不一样。GDP核算的是进出口净额,一般贸易进口对核算GDP是减项,但是体现在税收上是加项。因贸易进口和进口环节税收对GDP和税收的相反影响,使总体税收增长会高于GDP增长。 另外,国内税收增长幅度高于GDP增长,还受到了加强税收征管因素的影响。不断提高的征收率,是税收收入增长高于GDP增长的另一主要原因。 最后,累进税率制度也起到了促进税收增长的作用。如企业所得税实行三级全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实行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等。此外,企业效益、人民收入水平和房地产价格的上涨,适用税率的提高,也会带来这些税收相对于经济税源增长更快地增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