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烟钱未果 儿子捅伤母亲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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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7日03:50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闫华权)向母亲索要烟钱未果,怀恨在心的小波(化名)竟手持水果刀捅了母亲10余刀,致使母亲左眼失明。近日,巴南区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小波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要烟钱不成竟拿刀捅母亲
现年24岁的小波是巴南区人,中专毕业后一直在家待业。法院审理查明,去年11月11日6时许,小波向其母亲索要烟钱遭到了拒绝。当晚9时许,小波持水果刀闯进其母亲卧室内,在其母亲头、面部刺了十余刀。在其母亲反抗夺下水果刀并大喊救命时,小波又以卡颈、拳击等方式殴打了自己的母亲。事发后,小波被公安机关抓获。 母亲法庭上为儿子求情 在法庭上,小波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母泪流满面。她称,儿子小波从小性格内向,平时很少说话,是一个懂事的孩子。她认为,他伤害自己的行为是一时冲动干下的傻事,她已原谅了他。她希望法官对儿子从轻处罚。 巴南区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小波因为索要烟钱不成,持刀伤害自己的母亲,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其有忏悔行为且已取得其母的谅解,因此判决小波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