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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安庆交纳'办案费'取不回爱车 央视一报2天送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7日05:53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4下安庆交纳'办案费'取不回爱车央视一报2天送到

  爱车取回,潘贤晓百感交集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 张欣)昨晚9点,在汉口台北路边一停车场内,市民潘贤晓轻轻地拍了拍爱车的引擎盖,对记者感慨道:“四下安庆却取不回来的车,中央电视
台一报道,两天就回到我手里了。”

  8月23日,中央电视台报道:一辆在武汉被盗的丰田佳美轿车被安徽安庆警方追回。失主武汉市民潘贤晓四赴安庆,交了2万元“办案费”,仍没有领回自己的车(详见本报昨日23版)。

  据潘贤晓昨晚介绍,8月24日,也就是央视报道播发的第二天,安庆市公安局及迎江分局两级领导专程赶来武汉找到潘贤晓,就此事向他道歉,并退还了2万元。25日下午,安庆警方将被盗轿车运抵武汉,潘贤晓在武汉市公安局刑侦局领回了自己的轿车。

  领车时,潘先生仔细查看后发现,爱车并无大碍,仅仅只是电子防盗系统和保险杠受损。

  回顾折腾了一个多月的取车经历,潘先生说,对安庆警方闻过即改的作风表示敬意,“警方破案要花费大量的精力、物力、财力,我事先也准备表示感谢,但找事主索要办案费,让人很不好想。如此行事,怎么能体现公安机关执法为民的宗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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