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头第一天就谈好回扣比例高检院督办的张来剑受贿案日前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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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7日08:30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本报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海波) 医院药剂科主任和药商接头的第一天就谈好药品回扣比例!由高检院督办的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人民医院药剂科原主任张来剑受贿案近日一审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张来剑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4万元。 舟山市中级法院经审理查明,1992年至2002年8月,张来剑利用担任舟山市普陀区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具体负责药品采购的职务便利,为赖春生等多名医药代理商谋取利益,
据办案人员介绍,张来剑收受药品回扣中大部分来自广东一家医药公司药品代理商赖春生。1992年1月,赖春生接替他人向普陀区人民医院推销药品的第一天,就与刚上任不久的该医院药剂科主任张来剑谈好药品回扣率:按销售额的5%给张个人。据查,到2002年8月张来剑离任时,赖春生共向该医院推销药品总业务量达到1000万余元,张来剑得到回扣66万余元。 今年2月,舟山市普陀区检察院依法对张来剑立案侦查。案件侦查终结后,由舟山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跃红 海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