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香港福田集团东莞子公司被追缴排污费115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7日15:10 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8月27日电(记者王攀 赵东辉)香港上市公司福田集团全资子公司东莞福安纺织印染公司两年来偷排超标废水1000多万吨,被国家环保总局和广东省环保部门查处。记者27日获悉,广东省环保局和东莞市环保局已经对其发出了《排污量核定通知书》,追缴排污费1155万元。

  广东省环保局环境监察总队队长吴洪杰27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福安案”创下了
广东追缴排污费最高纪录,在全国也是非常少见的。

  东莞福安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是香港上市公司福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是福田集团最大的生产基地,位于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广深高速公路旁,占地面积二百多亩,员工8000多人。

  国家环保部门接到有关福安公司违法排污的举报。经调查发现,福安公司偷埋25厘米管径暗管,日偷排高浓度印染废水2万多吨,在排污申报上,每年谎报、瞒报废水接近1000万吨。

  吴洪杰说,环保执法部门根据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认定,福安公司存在谎报、少报污染物排放数量和偷排偷放行为,并因此少缴纳排污费。环保部门对福安公司偷排废水的污染物种类、数量进行核定,确定追缴福安公司偷排废水部分的超标排污费1155万元。

  福安公司24日向记者承认已经收到有关追缴通知书,公司一位吴姓工作人员说,他们不方便对外界透露事项的处理进度。

  

东莞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负责人表示,福安公司在接到通知书后曾提出复核要求,目前支队已经将复核结果通知福安公司,维持追缴1155万元的决定。福安公司有权在10月中旬以前向当地政府和法院提出再次复核的请求。

  此前广东省环保局和东莞市环保局已经向福安公司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福安公司罚款21万元,并责令福安公司立即停止纺织印染项目擅自扩大生产规模部分的生产。(完)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