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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法草案今日表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7日16:29 金羊网-羊城晚报

  同时交付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的还有企业破产法草案及合伙企业法修订草案

  据新华社电记者从全国人大常委会获悉,监督法草案等三部法案将于今日交付常委会会议表决。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昨日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报
告监督法草案等四个法律案的修改情况时介绍说,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监督法草案、企业破产法草案及合伙企业法修订草案等三个法律草案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几经修改,已经比较成熟,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进一步修改后通过。法律委员会认为,三个法律草案是可行的,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新闻背景:监督法草案历五届人大经罕见四审

  《监督法》从酝酿、起草、讨论到审议,历经五届人大、20年坎坷、十几次易稿、罕见四审,其间经风历雨,千锤百炼,见证了中国监督理念、法律沿革、政治气候的变迁。

  据曾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主任的程湘清回忆,最早提出制定《监督法》的中央领导是彭真。针对一些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人大对宪法监督不力的批评,1986年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彭真提出,要对监督法展开研究,并亲赴山东,展开了起草工作的第一轮调研。这被视作法案起草工作的开始。

  4年之后,以委员长万里为首的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向甫任总书记的江泽民提出了对监督法立法的建议。江泽民“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拟定实行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的监督法”。监督法起草工作步伐因此明显加快。1990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修改稿)》形成。该稿写道: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宪法的实施,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另一方面,司法监督最大的争议是个案监督,这一争议一直持续到现在,相关规定至今没有出台。《立法与监督—李鹏人大日记》中记载:“关于司法监督的规定,法院尚有不同意见”,认为妨碍审判独立。日记还记载了述职方面的不同意见。

  2004年8月,《监督法》低调二审,内容上与一审草案几乎没有区别。至今年6月下旬,监督法草案提请三审;8月下旬,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四审监督法草案。

  (子琦/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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