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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不妨绕开国有商业银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8日01:2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云南省教育厅日前透露:截至目前,该省2005学年近两亿元国家助学贷款计划,约有8000万元贷款未按期发放。这意味着约2万名贫困生没有及时得到资助。眼下正值新学年开学,银行摁着口袋不贷之日,正是不少学生为学费愁苦之时。

  (《中国青年报》8月27日报道)

  因为种种原因,国有商业银行捂紧钱袋子,拒绝向贫困生贷款由来已久。从2004年秋开始,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做出了调整,最重要的变化有三条:一是还款期限从4年延长为6年;二是设立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资金来源由政府财政和大学各负担50%;三是要求各省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前两条的落实没有大问题,但是对于第三条,一些银行仍然是另有打算。

  一些国有商业银行视助学贷款为包袱,根本不会积极投标。在一些地方,一提贷款招标,有些银行就主动申请退出。在政府的指令下,一些商业银行勉强接受了贷款指标,但是,大多提出了苛刻的条件,比如中国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就提出:校方应在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开设基本账户,从而弥补银行助学贷款的风险。这样的“强行搭售”,使国家助学贷款的公益性大大贬值。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是否可以考虑,落实助学贷款是绕开国有商业银行,可以通过两种形式落实:

  一是将助学贷款改由困难学生的生源地的农村信用社提供,这样便于贷款的风险管理,操作也比较方便。目前,我国农村信用社的助学贷款,实际上比国有商业银行的助学贷款数额更大,管理相对也要好。但是,国家只给国有银行的助学贷款实行财政贴息,而农村信用社的助学贷款并没有优惠政策。

  二是将国家政策性银行作为推行助学贷款的主渠道。国家助学贷款的宗旨不十分符合商业银行经营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目标,长此下去只能在商业化的泥潭里越陷越深。其实,最适合从事助学贷款的金融机构应该是国家的政策性银行,如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风险应由国家和社会承担,即由财政、学校、教育部门共同提供担保。

  事实上,现在将国家助学贷款的风险强压给国有商业银行,也确实不公平。助学贷款的风险,本身就不是一种商业性金融风险,应该是一种社会风险、政府风险。例如在美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因为学生贷款拖欠率不断上升,曾经达到20%,和中国目前的风险率接近。但是,美国联邦政府始终在背负着这个沉重的包袱,直到现在,美国国家担保学生贷款拖欠率还有6%左右。

  如果,政府能够主动承担风险责任,绕开商业银行,助学贷款的困局或许将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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