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车上打架不知去哪告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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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8日07:29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案件类型:民事 案件来源:12348 几位同车外出旅游的游客在车上打起来了,回到合肥后,当事人却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解决此事。
几天前,省城一家旅行社组织了一次两日游,返回的路上发生了意外。一名醉酒游客与另一名游客发生争执,旁边另一男游客看不过去,就说了几句,醉酒游客又与插话的男游客打起来了,同行的亲戚上前劝架,也被醉酒游客打伤面部,直到现在还住在医院接受治疗。他们打架时,车子行驶在外省的高速公路上。回合肥后,受伤游客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却表示难以受理。受伤游客准备向法院起诉醉酒游客,或向旅行社讨个说法,又不知道该到哪个法院去起诉。(记者施健康)律师说法:《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醉酒的游客是在外省的高速公路上将其他游客打伤,侵权行为地是外省的高速公路。但受伤游客在外省起诉很不方便,因此,建议受伤游客向醉酒游客住所地法院起诉。(148值班律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