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监督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8日09:15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8月27日电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7日下午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53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