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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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8日09:15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8月27日电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7日下午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53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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