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的事:保障百姓权益规范经济运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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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8日09:21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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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程莉莉 食品及药品安全问题一直牵动着公众的神经。上周,“齐二药”、“欣弗”事件影响未息,致病福寿螺、“扬州中宝”不合格甲硝唑注射液又相继进入公众视野,再次引发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高度关注。
对此,相关部门紧急采取应对措施。北京市食品办急令封杀福寿螺,违者最高可罚3万元;卫生部办公厅也于上周五发出关于加强水产品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对发现寄生虫、致病微生物污染的水产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销毁。扬州中宝制药有限公司停止了甲硝唑注射液的生产,向所有的经销公司发出召回令,药监部门已于上周五入驻企业调查。 正当公众期待事件真相和妥善解决方式之时,上周日,大家记忆犹新的苏丹红事件传来新的进展,被称为国内“苏丹红”源头的广州田洋食品有限公司、广州市食品研究所服务公司的法人代表及总经理,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获刑15年与10年,并被处以230万元与100万元罚款。至此,沸沸扬扬的苏丹红事件算是有了一个交待。 食品药品行业,直接关系着百姓的健康和安全,在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都不能掉以轻心。如何堵住监管的漏洞、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食品药品安全,值得相关部门和企业深思。 除了食品及药品安全问题,同样引发高度关注的是上周二在京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上继续审议的物权法草案、企业破产法草案、合伙企业法修订草案、反洗钱法草案等,与百姓利益、经济运行可谓息息相关。 作为我国经济领域的基本法律,物权法与每一位公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密切。草案提出:私人在购得房产70年后,可通过向国家交纳土地转让金而继续使用。中国人的私有财产在几经修改的法律草案中取得与公有财产的平等地位,由此结束了先“公”后“私”还是先“私”后“公”的争议。 企业破产了,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费等怎么偿还?已于上周日表决通过的企业破产法中作出了明确规定,破产企业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将被列为第一清偿顺序。同时,企业破产法对金融机构破产程序作出具体界定,保障公众存款安全,最大限度降低储户的风险与损失。 这些,无疑将会令公众权益得到更大的保障,经济运行更加有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