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法、企业破产法和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昨获人大常委会议表决通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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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8日10:09 人民政协报 | |||||||||
本报讯(记者宋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7日下午完成各项议程后在人民大会堂闭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企业破产法和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 会议通过的监督法是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反复修改、多次审议后形成的,凝聚了全国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大的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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