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十个环保执法人顶不上一个城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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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8日10:38 浙江在线 | |
八百里秦川,一千里污染;三峡库区漫漶;278个城市未建成污水处理厂……据媒体报道:人大环保执法报告触目惊心: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已集中出现。“十一五”约束性指标能否落实受到怀疑。 有人戏言:十个环保执法的顶不上一个城管执法的。这话的逻辑固然未必尽然,但环保执法的尴尬与弱势已经昭然。环境污染的“新仇旧恨”和地方经济的数字化生存现状是 环保问题之难,还难在环保执法的腰杆子硬不起来。环保执法从人到事都受制于地方政府,这种环境监管体制要想让环保执法部门挺直腰杆,直接跟地方政府的“环保不执法”叫板根本不可能——政府在错位的“惟GDP论”价值取向里,难免以“财政要挟”使环保执法的实效大打折扣。 西方有句法律谚语,叫做“任何人都不得因违法而获利”——是说在一个健全的法治社会,所谓公正的执法是必须让守法者因自己的守法行为而获利,而决不能让违法者因为违法行为获利。而在我国环保法系里,对环保违法行为设定的处罚方式和措施往往是“责令停工”等等,和环保违法危害相比是严重倒挂的,这也是屡禁不止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环保执法”的“制度化哀愁”,需要“环保执法”有话语的底气和理性制度的坚实土壤才能化解。 作者: 邓海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