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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清理义教阶段公办学校服务性收费项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8日11:10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据新华社北京8月27日电(记者吕诺)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将从9月1日起正式实施。教育部近日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全面清理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服务性收费项目,坚决废止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违背的收费项目。教育部日前发出《关于贯彻〈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促进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意见》要求,各地要依法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严格规范公办学校收费行为。要切实落实政府
举办义务教育的责任,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把维持学校运转的日常经费和事业发展的建设经费全面纳入财政预算,不留缺口。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之后,公办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和合理的办学支出要从公用经费中开支,不得自行以各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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