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严查烟花爆竹非法小作坊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8日12:43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8月28日电 针对上一阶段的全国安全生产情况,8月28日国家安监总局对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四项建议。 (一)针对贵州纳雍县贝勒煤矿“8.23”救护大队在实施密闭时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的情况,建议下发通报,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特别是在实施救护过程中,要制定并实施详细的应急救援预案和严密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同时加强对救护队员安全知识及其技能培训、演
(二)针对近期基建矿井重大事故时有发生的情况,要督促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精神,对违反“三同时”开工建设,违规施工的要坚决责令停建整顿,严防基建矿井在施工中发生重特大事故。 (三)针对水电站重大事故时有发生的情况,要进一步加强对水电站的安全监管,督促各地加强安全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非法违法建设施工行为,防止水电站发生重大事故。 (四)针对近期烟花爆竹重大事故时有发生的情况,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非法、违规生产烟花爆竹企业和非法小作坊的行为,防止烟花爆竹发生重特大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