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家庭学生享受资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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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8日12:4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讯父母单方下岗且生活特别困难家庭的学生将享受有关费用资助待遇,有该区农业户籍且在居住地公办中小学校就读的贫困家庭学生可获得学费减免。记者昨天从庐阳区教育局获悉,该局在全市率先对做好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和有关费用减免工作出台相关规定。 据介绍,享受资助的范围包括在该区公办中小学校就读的我市城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父母单方下岗且生活特别困难家庭的学生;单亲家庭中生活十分艰难或家中因突
根据规定,受资助的小学生每生每学期受助100元,初中生每生每学期受助150元。减免的费用包括义务教育阶段杂费(小学每学期75元,初中每学期97元)和教材费。减免义务教育杂费标准一律以当年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等三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要求为准。对已享受贫困家庭入学资助的学生不再重复享受。 凡符合资助、减免条件的,由要求资助、减免者提出申请,凭低保卡或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每学期统一审核并报区教育局计财科。各学校要认真做好贫困家庭摸排工作,确保每一位贫困家庭学生都能够接受义务教育。 (朱晓艳 李守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