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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捕野猪遇无枪尴尬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8日13:26 江南都市报

  猎户对“野猪肉上市须有经营许可证”同样感到无奈

  本报上饶讯丁华、记者艾世民报道:记者昨日从上饶市林业局获悉,由于野猪破坏庄稼的现象严重,上饶市已获得省 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的批准,可以限量捕杀700头野猪,猎捕限量额使用期限到2007年4月30日。然而,猎捕令下 达后,却因猎户没有猎枪,而使限量捕杀遭遇尴尬。

  据上饶市林业局工作人员介绍,野猪繁殖能力极强,加上没有天敌,鄱阳、婺源、德兴等地野猪的数量正在激增,野 猪不仅大面积损坏农作物,而且近年发生多起咬死、咬伤村民的事件。此次上饶市限量猎捕700头野猪,林业部门将把相关 证件发到猎捕户手中,组织猎户进行有计划的限额猎捕。证件上注明了狩猎的种类、数量、期限及狩猎工具,并有专人负责监 督检查。据悉,上饶市共发放了20多本猎捕证,平均每县市两本。

  虽已获批捕杀,但部分地区的野猪仍“逍遥法外”。为什么会这样呢?上饶市野保站有关人士表示,自上世纪90年 代初开始,传统的土铳猎枪早已被国家明令禁止在民间使用,所以谁也不敢轻易违规使用猎枪捕猎,一旦发现,将可能被劳教 1年以上。另外,市场上每公斤野猪肉虽然比猪肉贵二三元,猎捕户也不愿外出捕杀。据了解,每捕杀一头野猪要上缴林业部 门100元资源管理费。捕杀后,要持有《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才可以进入市场交易,加上没有猎枪,猎捕较难,猎捕 户也很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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