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与医院砍价,患者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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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8日14:56 新民晚报 | |||||||||
“望闻问切”是我国传统的中医治疗流程。不过,今天的医生可能还要多做一件事——与病人就医疗费讨价还价。据报道,在江苏宿迁的不少医院,“看病砍价”已经成为一种流行。一位医院院长说:“在我们这儿,人们已经很习惯看病砍价了。每天10名病人中就有6人要砍价。” 对“看病砍价”,赞成者认为,这是打破了垄断,把选择权交给了病人,有利于促
解决“看病贵”问题的路有千条,评判标准只有一条,即能否在给定的资源条件下,尽可能实现民众健康水平的最优化。医疗作为一种带有公益性质的服务,其价格弹性作用并不明显。在基本医疗服务领域,生了病该采取什么样的治疗方案,病人当然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进行选择,却不是决定“治或不治”或“大病小治”的最关键的因素。以价格高低来判断医院的竞争力,并不能真实地反映患者的需求和服务的质量,并且隐含了基本医疗服务有贵贱的道德风险。 “砍价”是一种相对初级的交易方式。虽然有些人能在“斗智斗勇”中发现乐趣,但对大多数消费者来说却存在价格不公。讨价还价的背后是定价机制的不透明。让处于信息不对称中的弱势一方的患者参与定价,并不能从根本上提高竞争的效率。在宿迁“看病砍价”的报道中,最经典的例子是一位患者通过在不同医院间的“砍价”,将阑尾切除手术费用从3000元降到了800元。如此高的折价不仅不是患者的胜利,而恰恰反映了医疗费用构成的混乱。 毋庸置疑,鼓励医院间的竞争不仅必须,而且迫切。但这种竞争不应该表现为患者“赤膊上阵”和医院之间“一对一”的谈判,而应该通过政府对不同性质医疗机构的分类管理,以及医保支付方对医院行为的约束来实现。 最近,卫生部对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提出要求,在2008年底向社会公开包括医疗服务价格在内的院务信息。希望这样的公开监督能推动医疗价格的合理形成。 人民日报·华东新闻(田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