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10万元害一场大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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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8日15:09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杨昌平)上午10时,原石景山北方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敬在市一中院痛悔自己犯下行贿罪,她说:“在向八宝山农工商联合公司经理张礼行贿10万元后,我认识到这是犯罪行为,还得了一场大病。” 按张敬的话说,她是老老实实活了大半辈子后,因为拆迁补偿款的事犯案。2004年市政府扩建八宝山火化场路,给了八宝山农工商联合公司一笔征地拆迁费。“修路占了我们
张敬的辩护人认为,张敬行贿是迫于无奈,不给钱张礼就不给拆迁补偿款,此外,张敬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她认识到行贿是犯罪行为后,到银行挂失了存折,并把10万元取回,有效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 公诉人介绍说,张敬的行为并非迫于无奈,而是为了非法侵占补偿款。她先是给张礼10万元犯下行贿罪,然后又以支付商户拆迁补偿款的名义,把八宝山农工商联合公司拨付的22万元非法占有,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J16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