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金矿不成雇凶错杀无辜 主谋一审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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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9日05:13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蒲哲 实习生潘燕 通讯员马玉树 熊辉报道:欲承包金矿牟利不成,雇凶报复却错杀无辜。昨日,随州市中院依法对这一恶性案件宣判,雇凶杀人的祁小双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今年31岁的祁小双,是随州市个体业主,承包了该市万和镇黑龙潭金矿。去年3月至4月间,祁小双为了提高矿石价格,欲将同镇的枣园金矿承包下来,筹划将两个金矿的矿石
去年6月,祁小双雇请当地人朱波报复陈某,并向朱告知了陈某的外貌特征以及陈有一辆桑塔纳轿车经常到随州的情况,并预付朱波现金5000元。此后,朱波纠集同伙刘涛、罗维在随州城区寻找该轿车未果。 当年8月10日上午,朱波等人发现陈某的私车出现在随州城区,朱波随即邀约数人欲实施报复。中午1时许,被害人邱某乘坐陈某的车,在随州交通饭店附近购物,被罗维等人发现。之后,朱波率人追赶该车。 下午2时许,朱波等5人在曾都区尚市镇星河村一路段超过该车后,在路上假装扯皮,迫使桑塔纳轿车停下。邱某下车后被错认为陈某,即遭到几人的围攻,罗维、罗皓持刀轮流朝邱某身上猛砍数刀,邱某后经抢救无效身亡。 当晚,朱波、罗维等人开车外逃。8月13日,祁小双安排其矿上工作人员给朱波提供的账号上汇款3万元。当月,朱波、罗维等5人相继被警方捉拿归案,祁小双随后被捕。 法院同时查明,罗维等人还犯有故意伤害等多项罪名。经审理,随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罗维被判处死刑,朱波、罗皓被判处死缓,祁小双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2人被分别判处18年和1年半徒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