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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检察经费保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9日08: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湖北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检察经费保障

  俞正声强调,对搞“以收定支”、不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要严肃处理

  本报武汉8月28日电(记者郭清君 周泽春 通讯员匡茂华) 记者今天从湖北省检察院获悉,该省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检察经费保障工作,近日在不同场合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加大
对检察机关办公、办案经费保障力度,坚决纠正“以收定支”、不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等问题。

  湖北省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常务副检察长徐汉明告诉记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为契机,该院主动向湖北省党政领导反映检察经费保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湖北省委书记俞正声,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周坚卫等领导先后作出指示,要求各地加大对检察机关经费保障力度。

  中央《决定》下发后,俞正声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听取了省检察院、省高级法院贯彻中央《决定》精神的汇报和省检察院关于第十二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及贯彻意见的专题汇报。会上,俞正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地保障检察院、法院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费,对搞“以收定支”、不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地方,要严肃处理,并责成财政部门研究惩罚措施。

  周坚卫在深入湖北省检察院考察工作时指出,要切实保障检察机关的经费。在湖北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周坚卫再次强调:“公检法机关大预算、人头费、公用经费要按标准全额保障到位,任何地区和单位不得下达罚没指标,凡有类似下达罚没指标或经费保障同赃款上缴挂钩的情况,一经查实一定严肃处理。”

  根据省委常委会、省领导同志的指示,湖北省检察院在日前召开的全省市州分院检察长会议上,要求该省各级检察机关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与支持,认真抓好湖北省财政厅与省检察院联合下发的《湖北省县级人民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落实。徐汉明向记者介绍,该院将尽快建立起基层检察院保障水平预警机制,对未达到保障标准或截留中央、省转移支付检察经费的,定期进行通报,并适时建议省政府将其纳入适用惩罚性措施管理范围的对象。

郭清君 周泽春 匡茂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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