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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把县市政府告上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9日09:06 青年时报

  这是一场引人注目的官司。原告: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城关镇政府;被告:周口市政府。昨日,郸城县城关镇政府状告周口市政府的官司如期开庭,这样的官司在国内尚属首次。

  一个乡镇政府,为何要将自己的顶头上司———县、市两级政府推上被告席?

  一场哭诉

  引出土地使用权争议

  2004年冬天的一天深夜,退休在家的原郸城县人大副主任张显荣听到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深夜造访的是他的老部下———郸城县城关镇原财政所所长方之杰。

  方之杰一见老领导就开始哭诉:“招待所要被镇政府卖了……”

  此前,张显荣一直认为招待所所在地地皮是自己家的。

  1979年,张显荣任郸城县农机修造厂革委会主任时,厂里将厂南面的两间房子和一片空地给了他。1983年,城关镇沿街改造,张显荣将自己的两间房子和院墙扒掉。“当时我掏了2000元钱给厂里,并和镇里的其他领导都说好了,盖招待所挣钱给大家发福利,但地皮早晚都是我的。”张显荣回忆说。

  2005年4月,张显荣向县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要求该局对这块有争议的土地重新确权。当年12月6日,一份以县政府名义下发的《郸政土(2005)75号》文件出台。该处理决定确定,张显荣享有位于郸城县支农路南段,东西长24米、南北宽19米、面积456平方米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2006年6月16日,张显荣顺利地拿到了这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一次投票

  镇政府决定提出申诉

  拿到土地使用证没几天,张显荣的老伴就来到城关镇招待所,要求在招待所一楼门面房做生意的几家商户搬走。

  但镇政府领导的态度很明确:“明明是国有土地,怎么突然变成个人的了?镇政府若是就此作罢,那以后的麻烦大着哩!”

  在对县政府的处理决定服与不服这个问题上,城关镇政府的领导们犹豫不决,最后,进行了一次无记名投票。一共有10名领导参加,结果是两人反对,一人弃权,7人支持。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镇领导当即决定申诉!

  2006年的2月6日,城关镇政府向周口市政府递交了复议申请书。

  5月23日,周口市政府的行政复议通知书终于来了,但这纸通知书并没有就土地问题作出裁决,而是一张“行政复议案件终止通知书”,终止的理由是:超出复议时效一天!

  一个律师

  为镇政府代理行政官司

  没想到复议申请是这个结果,城关镇政府决定采取诉讼的方法。

  但郸城县没有律师肯接镇政府的这起官司。“这是啥案子?下级政府告上级政府,以下犯上的官司棘手啊!”

  镇政府并没有就此作罢,几经努力,终于在郑州找到了一名愿意代理这起官司的律师———訾建营。

  “我感觉这是一起极其有意思的案子。”訾建营说。经过多方调查取证,起诉书写好了。起诉书认为,郸城县人民政府作出的《郸政土(2005)75号》文件将郸城县城关镇招待所使用了22年的土地确权给了张显荣,违反了《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26条、29条。张显荣既非直接使用土地的人也非实际使用土地的人,不应拥有该块土地的使用权。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张传票

  “以下犯上”官司昨日开庭

  2006年7月12日,訾建营将起诉书递交至周口市中级法院立案庭要求立案。在诉讼请求中,一是要求市政府撤销那份终止裁定,二是要求市政府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这份明显带有“犯上”嫌疑的行政起诉书在周口市中级法院立案庭顺利立案。

  与此同时,镇政府还将郸城县人民政府告上法庭,要求郸城县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县政府作出的土地确权处理决定。

  昨日,镇政府告市政府一案如期开庭。但现场显得有些冷清,庭审也仅持续了1个多小时便草草结束。

  法庭上,在提交相关证据后,原告代理人向被告代理人提了两个问题,其中一个是假若市政府知道县政府的决定是错误的,该如何纠错。被告代理人经过再三考虑后说,可以通过有关部门的监察处理。

  庭审结束后,一名审判员当着记者的面抱怨该审“没一点儿审头,比这个有意思的案子多了”。而原被告双方的代理人还在走廊里继续探讨着在庭审中没有了结的疑问,但直到最后,被告代理人也没有给原告代理人找出一条镇政府下一步究竟该如何办的问题。

  “你只说监察,到底该找哪个部门监察?是法制办,还是政府办公室?”对被告代理人的回答,訾建营感到很疑惑。

  一个预示

  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的进步

  记者了解到,告了市政府后,城关镇政府领导的压力明显大了。

  “现在镇里好多工作受到了影响,当然影响最大的还是镇长,他现在是一见记者就躲。”镇政府的工作人员抱怨说,镇政府领导班子也明显因此事而闹得不太团结了,好几个领导被县里领导轮番找去谈话。

  8月26日一大早,镇司法所所长徐真赶到记者所住宾馆的房间———他是急着来看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彭宗超给记者所发的信的。

  彭教授的信这样写道:“当下级政府与上级政府发生权力冲突与法律争议的时候,通常是下级服从上级,法律服从权力,这在不少国家都存在。其实,我们现有的体系中已经有一些制度化的途径来解决这一冲突。当上级出现违法问题的时候,法律让下级可以通过更高层级的行政复议和更具权威性的行政诉讼来解决争议。如今,郸城县城关镇政府敢于诉诸法律解决它与上级政府争议的行为,确实表现出相当的政治勇气。不管这个案子结果如何,这个事件本身就预示着我们的基层政府在依法行政方面有了了不起的进步。”


来源:青年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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