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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昨开审国航机长辞职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9日10:57 青年时报

  双方代理律师都是“拎”着一摞摞的证据走上法庭,昨天一整天,萧山法院的3号庭内审理一个案子:备受关注的“机长辞职被索巨额赔偿”案,浙江第一起机长辞职风波。

  风波的主角是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的5位机长。昨天开庭审理的是其中3位机长的案子,另两位机长案子9月29日开庭。

   事件回放

  贺先生、王先生和黎先生分别在1996年、1997年和1998年进入航空公司(当时为中航浙江航空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03年,公司被另外一家航空公司合并。三位机长表示,尽管他们多次要求,合并后的公司没再和他们签任何劳动合同。

  今年3月,三位机长先后向公司提出辞职。航空公司认为他们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7月20日,省劳动争议仲裁委调查后认为,航空公司被合并后,三位机长的工作地点、工作岗位等没发生变化,现公司一直为他们支付工资,劳动关系一直延续至今。三位机长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构成违约,三人被判赔偿的总额达574万元。

  机长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每人向公司提出一百多万元的索赔。

  焦点:劳动合同关系是否存在

  庭上,双方争议的焦点围绕两方面。三位机长与现公司间,到底是不是劳动合同关系?机长辞职,是否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机长一方认为,公司合并后,劳动合同是不能未征求意见的情况下直接转移的。据此,他们和现公司间只是事实劳动关系,有权随时解约,不用承担任何赔偿。

  航空公司表示,合并吸收是新公司对原公司资产、经营场所、人员等方面的承继,劳资关系当然也合法承继,而且机长的工作地点、岗位、薪酬等都未发生变化。因此,劳动合同关系仍合法存在。

   航空公司反诉

  要求每位机长赔偿370多万

  昨天,航空公司当庭提出反诉,要求每位机长赔偿370多万元,包括违约金、培训费等各项费用。

  国家有关部委为了规范飞行员辞职、转会等问题,2005年5月曾下发《关于规范飞行人员流动管理保证民航飞行队伍稳定的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规定,招用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在职飞行人员的,参照70万-210万元标准向原单位支付费用。

  实际诉讼中,航空公司提出的赔偿往往高于标准。

  航空公司认为,机长辞职肯定是为了跳槽,不然他们不可能回家从事其他职业。

  机长之一的黎先生说,目前,他没考虑过跳槽。

  ■链接

  机长跳槽频频

  

  2004年,国家民航总局将地区性飞行执照换发为全国通用飞行执照,为飞行员跳槽扫除了障碍。2004年至今,先后有100余名飞行员辞职,其中大多是机长。

  国有航空公司,机长年薪在20万到40万之间。高薪是跳槽的最大原因,有些民营公司甚至开出两倍于国有航空公司的工资。

  2004年7月12日,江苏一航空公司两机长提出辞职,法院判决两人赔偿100万元。2004年7月至10月,四川一家航空公司5名飞行员辞职,每人赔偿300万元。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时报记者 胡育萍 通讯员 唐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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