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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高管腐败要案反思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9日11:24 法制早报

  □朱立恒徐苏林

  案例篇农发行腐败串案

  2006年的春天,对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来说是不平静的春天——两任副行长涉嫌职务犯罪被司法机关惩处。 虽然案发后农发行一再表示,此次总行高管层出事是其个人问
题,但这仍不免为正在谋求发展的农发行蒙上了一层阴影。粮食 市场放开之后,原本专司粮油收购专项贷款的农发行业务萎缩趋势十分明显,被业内戏称为“最寂寞的银行”。如何反思问题 的症结,完善体制,摆脱困境成为中国各大银行不容回避的课题之一。

  案发:审计风暴揭出惊天黑洞

  2006年1月18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串案头号人物——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 会原主席胡楚寿作出了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胡楚寿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判决后, 胡没有提出上诉。

  胡楚寿,1945年7月生人,湖南汉寿县人,曾任农发行农业信贷部主任,农发行第一副行长,并分管资金计划工 作。2001年,时年56岁的胡楚寿调入中央金融工委,先后出任中央金融工委驻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信达、

长城资产管理 公司监事会主席。

  根据法院的判决,1996年至2003年间,胡楚寿利用其担任中国农发行副行长、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主席 等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或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 正当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子胡刚多次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635万余元。

  胡楚寿的落马缘于2002年的审计风暴。2003年6月,审计署2002年审计报告提到:1996至1999 年,农发行总行以租赁的名义,委托一公司购买电子设备和汽车等固定资产,总金额9.2亿元,其中8.1亿元曾被挪用投 入股市,进行

股票买卖,所获收益去向不明,涉嫌重大经济犯罪。

  根据北京检察机关的调查,1996年初,胡楚寿与北京美禾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蔡国安相识后,将儿子胡刚引 荐到了美禾公司。1997年12月,蔡国安通过胡刚,得知农发行有一笔2亿元的租赁业务。在胡刚的斡旋下,胡楚寿将这 笔业务交给了美禾公司,因此获得了500万元“好处费”——尽管胡楚寿认为这500万元是“烫手山芋”,他还是收下了 ,并让儿子胡刚用此款注册成立了北京日通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04年6月初,刚刚参加完全国金融监事会议的胡楚寿被宣布“双规”。同一天,农发行腐败串案的“二号人物 ”——农发行副行长于大路也遭遇同样的命运。1954年出生的于大路在审计署揭露的农发行“租赁案”发生时任财务会计 部主任,胡楚寿调离农发行后,于顺利升任副行长。

  2006年1月9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原副行长于大路因涉嫌受贿、行贿和挪用公款罪在法庭上受审。

  检方指控,于大路利用“租赁”职权,先后受贿5笔总共831万元。于大路于1999年初至2001年7月,先 后收受汽车供货商天津重音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陈卫国的42万元、设备供货商深圳贝斯特机械电子有限公司谭伟基的30万元 、海南瑞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邓君良的100万元、

汽车租赁商北京电子租赁有限公司赵东明的259万元;并于1999年 7月,与亚捷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黄俊杰共谋,向北京美禾电子有限公司索要400万元的“补偿费”。

  检方还指控于大路涉嫌挪用公款罪和行贿罪。1999年4月至2000年9月,于大路挪用公款410万元,用于 个人炒股。1999年初,于大路为了职位升迁,通过胡楚寿之子胡刚给了时任农发行副行长的胡楚寿30万元。

  2006年2月1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于大路受贿、挪用公款、行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于大路无 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真相:被商业贿赂打倒

  在农发行串案背后暴露出的是至为突出的商业贿赂问题。

  串案实施“糖弹”战术的人物之一蔡国安,是一个极为关键的人物。蔡国安,美禾公司董事长,湖南益阳人,今年4 0岁,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毕业后分配至空军第六飞行学院工作,后转业到亚运会组委会办公室。1991年4月,蔡进入中 国农业银行总行办公室工作,直到1994年6月出任美禾公司总经理。

  1994年10月,北京美禾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当时注册资本2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郭辉。最早的4家股 东中,中国农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出资36%,北京四创高技术开发公司等4家股东分别出资16%。显示出美禾与农业银行 的特殊关系。公司成立后,蔡国安离开农行总行办公室出任该公司总经理。

  巧合的是,农发行于1994年6月成立,比美禾公司早成立4个月。农发行的业务本是从农行中分离而出,创办初 期,农发行的人员包括领导层大多曾在农行总行任职,包括后来的农发行第一副行长胡楚寿。美禾公司甫一成立,便与农发行 有不解之缘。根据检察机关的调查,美禾公司法定代表人蔡国安利用增资扩股与上级公司脱钩之机将巨额国有资产据为己有。

  据检察机关查证,蔡利用担任美禾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便利,采取虚构业务支出骗取公司资金并使用虚假 发票平账及侵吞公司账外资金等手段,先后将公司3000万元非法占有。

  2006年1月26日,北京市一中院以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两罪并罚判处蔡国安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 民币70万元。

  第二个关键人物是黄俊杰。只有初中文化的黄俊杰今年41岁,是亚捷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根据黄俊杰 的供述,他是在1993年推销产品时和于大路认识的,于大路其时在中国农业银行工作。1999年,黄俊杰得知农发行有 3亿元的设备租赁业务,能获得5%利润,于是向已调到农发行的于大路提出承揽该业务,于大路同意给他一半业务。

  于是,黄俊杰所在公司就开始进行市场调查,并制作出可行性报告送到农发行。但是到1999年9月份,于大路却 说把业务全交给了美禾公司,费了劲又没拿到业务,黄俊杰不甘心,于是他就想通过于大路出面协调,分给他一半业务,或者 给2/3的利润。

  其后黄俊杰与时任农发行财务会计部主任于大路共谋,利用于大路负责设备租赁业务的职务便利,由于大路出面,以 美禾公司若想独自承担全部租赁业务,就要以为竞争对手支付补偿费为名,向承揽该项业务的美禾公司索要“补偿费”人民币 400万元。黄俊杰为了隐瞒其和于大路共同索要该款的事实,指使他人假冒深圳市恒明达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义, 采取与美禾公司签订虚假委托服务合同、伪造委托付款书等手段,收受美禾公司人民币400万元。

  2005年12月19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黄俊杰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黄俊杰 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

  2006年3月9日,因农发行原副行长于大路的揭发而落网的中国瑞联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王刚也接到了法院 的判决。时年50岁的王刚因贪污490余万元公款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根据法院判决书,2000年8月,王刚与 汽车租赁商北京电子租赁有限公司老总赵东明预谋,伪造支付咨询费,非法占有本单位资金493.14万元,赵东明将其中 259万元送给于大路,王刚则分得赃款63万余元。

  无疑,这起重大商业贿赂案件中,蔡国安等3位企业老总通过向农发行关键人物行贿,实现了自己利益最大化,当然 ,也葬送了自己。

  更引人关注的是,胡、于窝案串案还牵出了原财政部金融司司长徐放鸣。徐放鸣亦是中央汇金公司7名董事之一。中 央汇金公司目前是中行、建行两大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最大股东。2005年因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成为多年来财政部涉 案的最高级别官员。由于地位、权力的特殊,徐放鸣被称为我国正在进行的金融体制改革中“中间过程利益集团”中代表人物 之一。目前徐因涉嫌商业贿赂等犯罪事实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的调查。

  问题篇

  金融大案频发根源

  随着涉案人物相继受审,农发行窝案串案似乎已经接近尾声,但是该案所反映的问题并没有因司法惩处而终结。

  根据北京检察机关的调查,近年“窝案”、“串案”主要发生区域指向金融、财政、交通、电信等行业。金融等行业 “窝案”、“串案”多发为“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提供了注脚——一些位高权重的腐败分子“扎成堆”、 “抱成团”,问题越来越严重,他们“利益均沾”、“互相掣肘”、“披着合法外衣”的手法使案件的查办越来越艰难。

  金融高管问题频发,从表面上看是一个金融腐败问题,但实质上是银行这个代理人对国家这个委托人的“不忠诚”问 题。那么中国的金融高管为什么会对委托人“不忠”呢?

  首先,权力缺乏市场约束是重要诱因。金融高管频频出事,固然表明金融高管本身的道德素质存在问题,但在更深的 层面上,它反映了市场环境、制度建设、外部监管和公司治理问题。金融高管出事,实质上反映了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关系 问题。在完善的市场环境下,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规范的关系不仅是一种市场关系,而且是一种平等的关系,同时还应是一种 契约的关系。但在实际上,中国的金融高管则是以政治关系代替市场关系,以上下级关系代替平等关系。

  其次,金融高管频频案发,暴露出我国金融界传统的人事任免机制存在问题。众所周知,中国的金融高管基本上不是 由市场选择而是由组织任命的。因此这些高管更多的是对上级组织而不是对所在银行负责,这便造成个人权力过大,缺乏市场 的有效约束与监督。

  第三,金融高管落马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银行业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尚未真正形成。中国的金融高管频频案发,不能 抹杀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已经取得的巨大成就,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贪污腐败、弄虚作假,仍是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间我国金 融界的弊病之一。只有竞争的市场,才能孕育出优质的商业银行和银行家。因此,必须改进国有商业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完 善银行业的激励约束机制,政府要以第一责任人的身份去积极创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恶果篇

  近年来银行高管涉案金额一览

  从涉案金额上来看,银行管理层面造成的经济损失触目惊心:中国2000年至2004年银行业高管,贪污涉案金 额百万元以上的有:广东省开平市中国银行行长余振东4.85亿美元;中国银行(总行)副行长赵安歌579万;中国银行 (总行)副董事长刘金宝不祥;中国建行(总行)行长王雪冰115万

  光大集团董事长朱小华405.9万;广东省中国银行(分行)行长黄荫初1900万;广东省工商银行(分行)副 行长叶家声110万;广东省广州市农业银行主管林仲乾116万;广东省深圳市建设银行主任江伟亮900万;广东省深圳 市工商银行行长梁福超312万;广东省深圳市交通银行行长余汉华1680万;广东省从化市建设银行会计员刘建培212 万;广东省韶关市发展银行行长官有仁2176元;广东省茂名市农业银行出纳员车驾海113万;广东省佛山市建设银行行 长张佰森180万;广东省增城市发展银行行长林徐桂1170万;广东省南海市中国银行信贷员谢炳峰5025万;广东省 云浮市人民银行行长曾宪龙166万;广东省湛江市中国银行行长范绍润3210万;广东省顺德市中国银行行长何联升13 32万;广东省恩平市建设银行行长侯春幸不祥;广东省珠海市中国银行组长梁世汉579万;河南省郑州市建设银行科长王 利明2800万;河南省郑州市交通银行主任宋红毅1200万;河南省商丘市建设银行科长黄凯7348元;河南省汤阴县 农业银行行长杨文平105万;河南省方城县农业银行行长高合安10000万(1亿);河南省偃师市建设银行副行长孙清 甫1100万;陕西省西安市中国银行所长武勤学400万;陕西省西安市商业银行副行长罗平749万;陕西省渭南市建设 银行主任李寅生1467万;四川省成都市农业银行会计黄友香700万;四川省达州市建设银行副主任肖洪波413万;四 川省宜宾市农业银行会计邹伟2890万;四川省大竹县建设银行行长杨情德315万;浙江省义乌市建设银行经理刘伟峰2 560万;浙江省宁波市交通银行职员方勇141万;浙江省嵊泗县人民银行行长严访宇339万;安徽省中国银行(分行) 行长吴福五不祥;安徽省六安市中国银行职员王鲲100万;江苏省睢宁市人民银行行长钱勇不详;湖南省邵阳市工商银行所 长杨坤坚598万;湖南省益阳市中国银行行长朱国勋不祥;黑龙江哈尔滨中国银行行长高山6亿;黑龙江阿城市工商银行出 纳员叶建发250万;黑龙江哈尔滨农业银行副行长邵福龙924万;湖北省咸宁市工商银行职员张源2500万;湖北省江 岸区中国银行职员苏丹1080万;云南省工商银行(分行)行长李忠平向省长李嘉廷行贿;云南省永平县人民银行股长戴正 军336万;云南省江川县农业银行副主任普跃斌419万;河北省西安市建设银行主任周利民48000万(4.8亿); 河北省沧州市人民银行行长杜树勇不祥;辽宁省葫芦岛工商银行副行长李忠凯286万;辽宁省沈阳市中国银行副行长程志威 不祥;辽宁省东港市农业银行行长战世东120万;广西桂林市农业银行会计李仁376万;广西钟山县中国银行行长蔡军不 祥;广西玉林市农业银行行长梁用浩243万;山东省中国银行(分行)处长杨锡轩118万;山东省农业银行(分行)副行 长潘广田157万;福建省邵武市建设银行副行长陈美珍500万;福建省福州市建设银行副行长郑小琴不祥;海南省海口市 工商银行会计薛根和3344万;宁夏青铜峡建设银行库管员李少军268万;贵州省农业银行(分行)党委副书记江力不祥 ;青海省西宁市人民银行干部陈志清1549万;甘肃省酒泉市建设银行行长王胜元在审;西藏拉萨市农业银行副主任米玛次 仁194万;北京市农业银行崇文经理赵家军不祥;北京市商业银行中关村行长霍海音7000万;北京市商业银行前门东副 行长曾聿敬2500万;北京市工商银行亚运村副行长刘利1300万;上海市中国银行分行副行长王政不祥;重庆市工商银 行九龙坡会计陈新4000万。

  (“不详”的实际内涵是,检察机关的认定数额超过百万,但最终认定涉案数额需要以法院判决的认定为准。资料提 供: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安徽淮南市检察院、法制日报社。)

  对策篇

  制度约束银行家

  金融业的改革一直为人们关注,对于业内的风险防范,也一直是银行业改革的重点。制度问题对于国有银行尤其重要 。

  已经查证的案件几乎都离不开高管人员收受贿赂,也就是说,这些银行的“当家人”都有对垄断资源使用调配的绝对 权力。

  从某种意义来说,我国银行的高管与一些政府管理机构的官员无异,个人的绝对权力过大,产生寻租现象也就不足为 奇了。计划经济时代银行按行政区域设置,国有银行带有很重的行政色彩,迄今银行的高管为“高官”已成常理,一些制度性 因素在多次改革中并没有完全解决。

  体制问题最重要的一点是,银行没有完成资本治理结构的转变。由于中国的银行是国有银行,而由上级任命的银行家 是在对一个相对模糊的主体负责,他们所效忠的主体没有人格化。出资人缺位,最终导致银行家没有来自主体的压力。真正意 义上的商业银行和专业银行,都要求银行家对投资人负责、对股东负责,制约他的应该是董事会、股东大会,而不应是政府。 我国银行业现在没有中间监督,政府直接监管在实际工作中发挥的作用有限。而发现一个惩罚一个,所花的成本又太大。

  最近国务院对农发行业务范围拓展申请的答复中,特别要求农发行必须首先搞好内部体制改革和管理。这是非常及时 的,内部问题不解决,事后的惩罚只能是“屡惩屡犯”。反思韩国、日本、印度尼西亚、泰国、新加坡等在经济高速发展时期 出现金融危机的国家,千疮百孔的金融体系之所以被游资击溃,就是因为各种幕后交易和随之产生的亏空总爆发所致。目前, 中国金融行业必须从体制上产生让金融家主动为国家着想的原动力。只有如此,才能为防止金融家群体的“塌方”寻找到一条 出路。

  忏悔篇

  一位金融高官的忏悔

  □文/阿宁图/海剑

  于大路在被检察机关羁押期间,对自己走向犯罪道路作了反思和忏悔。

  以下是《法制早报》独家刊发的于大路的忏悔书,相信对于那些徘徊在犯罪边缘的各类高管和高官都会有所启发。

  心灵的忏悔

  我原来任农业发展银行副行长,是2004年6月3日被中央纪委“双规”的,8月13日是因为涉嫌受贿罪被公安 机关刑事拘留,8月25日被检察院依法逮捕的,成为人民的罪人。

  小的时候,我也有过美好的童年和远大的理想与抱负。15岁就参加工作,是在黑龙江中苏边境珍宝岛附近的生产建 设兵团,那个地方非常艰苦,6年务农我什么活都干过,什么苦都吃过。

  1975年作为优秀知青被选送到哈尔滨的一所大学读书,我的父母均是教师,家庭可谓书香门第。

  从学校毕业后,我被分配到银行工作,我当过出纳、会计、信贷员,当过县支行行长。在党的培养教育下,又较早地 走上了领导岗位。由于我熟悉银行会计业务、文笔还算可以,1989年被选调到农业银行总行会计部,以后给一位副行长当 过三年专职秘书。可以说那一段时间是一路升迁,朝气蓬勃。女儿现正在北京大学读书,爱人也在银行工作,一家人十分幸福 。

  往事不堪回首,在我仕途刚刚起步,事业辉煌、家庭幸福的时候,我却沦为阶下囚。人生惨痛的失败一夜之间造成的 巨大反差,常使我暗自流泪,痛心疾首。岁月无情地流逝,而我的人格永远钉在了耻辱的十字架上,对子女、对家庭、对我们 一切都将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我为什么会堕落到这个地步,又有那些深刻的教训呢?

  拜金欲念是我世界观蜕变的开始

  20世纪90年代,经商热潮使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由于市场刚刚建立,市场规则尚不完善,不法官商相互勾结发 不义之财的大有人在。与此同时,拜金主义,一切朝钱看的思想也在社会上泛滥起来。我觉得自己作为金融企业掌握财政部门 的负责人,为党工作了近三十年,上有老,下有小,家庭经济也不厚实,心态因此失去平衡。

  日子长了,由以往愤恨官商变为羡慕官商。特别是见到有的领导为自己下海经商的子女铺垫,为所谓的朋友介绍生意 ,日子一下阔绰起来,真是眼热心烫。这使我对金钱的欲望迅速地强烈起来,从而导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扭曲和蜕变 。最终在金钱的诱惑下失去应有的拒腐防变能力,沦为人民的罪人。1998-2001年,我利用职权之便为他人经商提供 方便,牟取利益,收受了数百万元巨额贿赂。

  在以后几年的日子里,我敛的钱是多了,而良心却黑了,守着不义之财不敢花,而每天过得提心吊胆,敛财越多,内 心的罪恶感越重。当我见到别的贪官纷纷落马,就倍感“心忧魂惊、草木皆兵”。

  我的“金钱梦”现已破碎,这个结局的始作俑者就是我自私、虚荣的不平衡心理和错位的人生观。如今我身陷囹圄, 让我重新描绘心中幸福,那就是:淡泊名利、知足常乐、一家团圆、无忧无虑,吃家常饭,睡安心觉,健康平安每一天,即使 钱少了,也是幸福的。

  以权谋私是我蜕变的根本原因

  在改革开放的市场经济大潮中,我渐渐地放松了政治学习和思想改造,结交的朋友整天吃喝玩乐、灯红酒绿。羡慕和 追求腐朽的资产阶级生活方式,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个人谋取利益的工具。1998年总行租了一批设备,某些供货商 得到利益后,为表示感谢,送钱给我。当我看到商人一夜之间就可以成为暴发户,觉得他们挣钱真容易,送给我这点钱对他们 来讲可谓“九牛一毛”,我受之酬款也讲得过去。

  当我知道徐放鸣(原财政部金融司司长,编者注)通过我介绍的一家公司做了农发行租赁业务,而徐的朋友从这家公 司一次就拿走700多万元,不言而喻,这个时候大家都在抓钱,我不捞点也白不捞。当这家公司的经理送我200多万元钱 时,我就欣然笑纳。一连串的肮脏交易,暴露了我无耻的权钱交易和对金钱的贪婪。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一旦与利益挂钩,就是对权力的亵渎,最终被权力所伤,甚至是致命的伤。我深深地体会到 ,作为一个领导干部,不管工作多么繁忙,切不可放松学习,不管社会生活如何变化,切不可放松自律,交友一定要慎之又慎 。

  侥幸心理是我敛财不计后果的动力

  我的犯罪是从世界观蜕变,革命意志衰退开始的。当我第一次收受别人的贿赂时,思想也有过“收”还是“不收”的 矛盾斗争,心里也在自问,这是犯罪吗?其实答案是肯定的,可我偏要做否定。你帮我忙,我领你情,人与人之间往来谁人能 免?掩耳盗铃的自欺欺人无非是为淡化内心深处的罪恶,为自己的犯罪求得心理上的平衡,而核心则是侥幸心理。一个送钱, 一个收钱,一无旁证,二无凭据,天知地知,你知我知,风险何在?况且行贿与受贿在法律上是一根绳上的两只蚂蚱,谁会送 了钱之后又去告发自己犯了行贿罪呢?

  权钱交易的假象,行贿受贿的隐蔽性,确实不是一时一事就可以暴露的,侥幸心理在一定时间内得逞,其结果便是胆 子越来越大,到后来受贿已不是什么侥幸心理,而是肆无忌惮,利令智昏,因而最终败露就毫不奇怪了。

  综上所述,我的人生悲剧和血的教训,再次警示人们,尤其是那些重权在握的领导干部,平时就要防微杜渐,洁身自 爱,慎重交友,淡泊名利,珍惜人生美好的幸福生活,才能在人生的道路上走稳、走好。“痛莫大于不闻过,辱莫大于不知耻 。”虽然我已年过半百,但我仍有信心,自觉学法守法,认真改造世界观,告别耻辱的昨天、珍惜难得的今天,迎接美好的明 天,努力重塑健康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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