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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高见效慢 哈市部分开发商认为建租赁经济房暂不可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9日11:51 黑龙江日报

  本报首席记者 孙殿喜

  本报讯日前,建设部发出信息鼓励投资租赁型经济房,主要面向低收入家庭。然而,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项利民之举并未得到哈市开发商的赞同,他们认为除非政府能给开发商提供政策支持,否则会因成本过高而难以开展。

  哈市一开发商老总曹女士说,目前,哈市需要租赁型经济适用房的人确实很多。但是,要让开发商开展租赁型经济适用房项目却很难。原因之一,目前哈市已不再审批经济适用住房,所有的房屋都是商品房,其开发成本要远高于经济房。如果按照价值10万元、30平方米的房屋计算,即便出租费用每月达到300元,要想收回成本至少要28年,其投资风险势必加大;原因之二,开发商在进行房屋开发时,房屋的成本在逐年上涨。包括建筑成本、小区配套费、管理费等一系列的费用都在看涨。开发商投入到租赁型房屋的效益,是否能抵挡得住这种涨势也值得考虑;原因之三,房屋被出租后,再卖已经由新房变成了二手房,其价值势必降低。而且从目前来看,全国房屋的平均寿命只有30年,而靠租赁并收回成本后,此房已经成了危房,已经没有太大价值。

  一些开发商认为,如果按照现行政策推行租赁型经济适用房,开发商的投入要远多于收益。这就要求政府给予政策支持,这将是租赁型经济适用房是否可行的关键。首要解决的问题是,扩大经济适用房的供应量,以满足低收入者的需求。同时必须控制经济适用房价格的上涨,其次,政府在推进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时,必须对整个房地产市场进行规范整顿,将更多的土地用在建设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上。再者,通过免收土地出让费的政策,降低房屋建筑成本,让开发商有力承担租赁型经济适用房的开发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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