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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收费 将在市教委网站公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9日12:12 法制晚报

  学校收费 将在市教委网站公示

  中小学校公示将审核 高校提供正常教学必需服务不再收费

  本报综合消息 今年9月1日起,本市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和项目将在市教委网站上进行公示。届时家长和学生能够在政府的网站上,看到各所学校收费的标准,凡是不公布的
,就视为“乱收费”。

  根据新出台的《2006年北京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意见》,今年本市除了继续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招生简章、收费公示栏等多种形式进行收费公示外,还首次通过政府网站或其他方式予以公布,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

  市教委表示,中小学校的收费要坚持公示内容审核制度,禁止将不合法的收费项目及标准通过公示“合法化”。

  对于高校的收费,除了要求未经公示的项目不得收费外,还提出,高校提供属于正常教学活动必需的服务,不得另外收取费用。

  其中,学校在首次为学生办理学生证、借书证、毕业证、就餐卡等学生在校学习生活中必须使用或应当取得的证卡时,不得收取各类证卡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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