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长辞职被索巨款赔偿案开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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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9日13:02 法制晚报 | |||||||||
机长辞职被索巨款赔偿案开打 航空公司当庭提出反诉 要求每名机长赔偿370多万 本报讯 据《青年时报》报道, 昨天备受关注的“机长辞职被索巨额赔偿”一案开庭。这是浙江第一起有关机长辞职的官司。
这场机长辞职风波的主角是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的5名机长,5人情况类似。昨天开庭审理的是涉及其中3名机长的案子,另两名机长的案子将在9月29日开庭。 提出辞职被告违约 贺先生、王先生和黎先生分别在1996年、1997年和1998年进入航空公司(当时为中航浙江航空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03年,该公司与另外一家航空公司合并。三位机长表示,尽管他们多次要求,但合并后的公司没再和他们签任何劳动合同。 今年3月,三名机长先后向公司提出辞职。但航空公司认为他们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7月20日,浙江省劳动争议仲裁委调查后认为三名机长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构成违约,三人被要求赔偿的总额达到574万元。 机长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和现公司间事实劳动关系的终止。 双方对劳动关系认定有分歧 庭上,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围绕两方面。航空公司合并后,三名机长与现公司之间到底是事实劳动关系,还是劳动合同关系?机长提出辞职,是否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机长一方认为,公司合并后。他们和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已随公司的注销而终止,他们和现公司之间只是事实劳动关系,有权随时解约,而不用承担任何赔偿。 但是航空公司表示,虽然航空公司合并了,但机长的工作地点、岗位、薪酬等都未发生变化。因此,机长和现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仍是合法存在的。 航空公司当庭反诉 既然认为机长辞职是违约行为,航空公司当然也会提出赔偿。昨天,航空公司当庭提出反诉,要求每名机长各赔偿370多万元。370多万元中,包括违约金、培训费等各项费用。 (胡育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