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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向两记者索赔30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9日13:34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上海8月28日讯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近日,台湾首富郭台铭所控制的台湾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鸿海”)旗下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下称“鸿富锦”),以名誉侵权纠纷为由,向《第一财经日报》的两名记者提出总额人民币3000万元索赔,并已要求相关法院查封、冻结了两名记者的个人财产。该案是截至目前全国向记者个人索赔金额最大的名誉侵权案。

  鸿富锦是富士康科技集团(下称“富士康”)下属全资子公司。今年6月15日,《第一财经日报》在C5版头条发表《富士康员工:机器罚你站12小时》一文,报道富士康存在员工超时加班现象。在今年6月11日,英国《星期日邮报》在一篇题为《iPod之城》报道中,披露了富士康深圳代工厂制造iPod所雇用的女工,往往每天工作15小时,所赚月薪却只有27英镑(约合人民币387元)。

  7月10日,鸿富锦以名誉侵权纠纷为由,通过法院将《第一财经日报》编委翁宝、报社记者王佑的个人财产分别查封、冻结。其依据是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措施。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7月10日向王佑和翁宝分别发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告王佑银行存款、股权,查封、扣押被告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以上查封、冻结以2000万元人民币为限)”,“冻结被告翁宝银行存款、股权,查封、扣押被告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以上查封、冻结以1000万元人民币为限)”。

  但目前两位记者尚未收到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及起诉状等诉讼材料。根据《第一财经日报》从深圳当地法院了解的信息,该公司向翁宝索赔人民币1000万元,向王佑索赔人民币2000万元,并将两人位于广州和上海的房产、一辆汽车和两个银行账户全部查封、冻结。

  针对此案,《第一财经日报》的报社管理层表示,记者刊发的富士康报道系职务行为,报社坚决支持其二人应诉并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编委会也通过集体决议表示,记者采访时有证据、证言和证人,报道详尽、翔实,体现了报社一以贯之的对社会正义的追求。

  同时,在就该诉讼案的一份公开声明中,《第一财经日报》对鸿富锦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查封王佑、翁宝二人的银行账户、房屋和车辆等个人财产,表示强烈谴责。声明要求鸿富锦尽快解封两名记者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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