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提醒:上路行车交通法规要牢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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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9日15:54 深圳晚报 | |||||||||
据统计,今年1-7月份在深圳发生的交通事故有95.78%适用简易处理程序,其中九成以上在10月1日以后都可以通过“快处快赔”来解决。那么对于广大司机来说,应用“快处快赔”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呢? 市交警局事故科副科长罗宏伟告诉记者,“快处快赔”实施以后要求驾驶员更加懂得交通法规,因为以往事故责任是由交警出面进行认定,以后这个“权威”没有了,要靠当
当轻微损失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先查验对方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卡等相关证件,如果有条件的话,最好进行拍照或在地面标记轮胎位置,然后填写“确认卡”,各方当事人确认无误后签名。做完这几个步骤后,就可以把车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报保险或者协商私了。罗宏伟说,只要当事人在确认责任上没有异议,这个方案实施起来十分简单,比起以前又要报交警又要报保险方便多了。最后,他提醒广大司机,在10月1日至明年3月1日试行期内,“快处快赔”方案只在特区内24小时全天适用,在特区外发生的交通事故仍需按原来的方法处理。(曹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