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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五保户 可领零用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0:53 西部商报

  政策提醒

  9月1日起,我省将正式施行《甘肃省农村五保供养办法》,农村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但无能力的;无劳动能力、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将享受五保供养待遇,据悉,此次颁布实施的《办法》不仅为农村五保户供给粮油、副食品、生活用水等生活用品,还供给五保户零用钱,报销
医疗费,对在接受义务教育的五保户免除相关费用,并提供必要的学习用品。我省将每年安排1500万元用于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目前,我省已纳入供养的农村五保对象有60745人,其中,集中供养3283人,人均年供养标准为1240元;分散供养57462人,人均年供养标准为680元。(王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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