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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夫妻强烈要求拍下颁证过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1:32 都市快报

  A

  8月24日11:10,下城区结婚登记室跑进一对男女,都是40多岁。“刚才回去拿户口簿了,现在能不能办?我们很急的!”女的气喘吁吁地说。

  从材料上看,他们是再婚,20分钟后,两人乐滋滋地领了结婚证。

  “好了,你们现在是正式夫妻了。”工作人员说。

  “呵呵……不是还有个颁证仪式吗?”新娘问。

  再婚夫妻主动要求举行颁证仪式的,工作人员倒是头一回遇到。

  工作人员起身,给两人颁证。女的突然又停下来:“这里不是给拍照片吗?我们想拍下来,留个纪念。”

  “他们都下班了。”

  “那怎么办?我一定要这些照片的!我要做永久的纪念。我们都已经是第二次婚姻了,孩子也都长大了,我们想让孩子有个完整的家,把这些照片拿给他们看。你们能不能帮个忙?”女的脸涨得通红,眼泪差点掉下来。

  拍照片的工作人员被叫了回来,拍照时,男的还有些不好意思,女的很大方,还摆了几个动作。

  “今年办了3000对结婚,这是第二对要求拍颁证过程的夫妻,能看出来他们对这次婚姻的重视。”工作人员目送两人远去。

  B

  8月25日上午,一对年轻夫妻正办离婚手续。

  “我们结婚6年,孩子都5岁了,可她还……唉!”男的边填表格边叹气,“我做生意,常到外面跑业务,两个多月前,踢世界杯那会,我到外面出差了一段时间。

  “等我回来,发现她竟怀孕了,问出来,是她跟以前男友又有了交往……”

  女的一直在旁边低着头,一句话也不说。

  “我是上门女婿,孩子随她姓,反正孩子我也不要了,既然她对不起我,我也没什么好牵挂的。我跟她讲,女儿、房子我都不要,女儿就由她父母抚养好了。”

  工作人员看了一下《离婚协议书》,上面有一条:女儿由女方父母监护和抚养。

  “这样不行,只有你们才是孩子的监护人。”工作人员说,“监护人必须由父母担当。你们可以委托亲属抚养,但监护责任是你们的,抚养费也应该由你们承担。你们这个协议,父母知道吗?”

  “知道的,我父母也同意的。”女的终于开了口。

  看两人还是不解,工作人员拿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其监护人;如未成年人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可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以及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监护。

  “你们一定要离,也要为孩子考虑周全。今天你们还是回去,商量好再来吧。”工作人员说。

  两人谁也没说话,低头坐了几分钟,出门走了。

  (记者岳智海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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