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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化也须坚守公益性(关注殡葬改革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2:29 人民网-人民日报

  民政部门要跳出利益圈

  关键是解决编制和经费问题

  记者:珠海市年内将全面启动殡葬改革,成立独立的殡葬服务中心,其收支由财政部门监督,而民政部门只承担管理者角色(见本版8月22日报道),如何看待这种做法?

  张明亮:我们相当欢迎。推进改革需要牺牲部门利益,而民政部门就要跳出利益圈,更多地承担监督和管理职能。其实,早在1989年第二次全国殡葬工作会议召开时,我们就提出政企分开,要求殡葬管理处(所)和殡仪馆、公墓从体制上分开,但这么多年以来,推行得一直不好。

  记者:难以分开的症结在哪里?

  张明亮:主要原因是编制和经费问题。殡仪馆以前是事业单位,有编制,但殡管处(所)却没编制,地方要减少成本就把殡管处(所)设在殡仪馆。殡管所所长就是殡仪馆馆长,既管理又经营,集运动员和裁判员于一身。没有编制就没有固定经费来源,而殡管处(所)要维持正常运转,便需从其他渠道获得经费,这样就容易造成殡仪馆高收费、乱收费。

  所以说,殡葬改革的关键是经营权和管理权分离,而编制和经费问题则是经营权和管理权分离的关键。全国现在也有殡管处(所)与殡仪馆完全分开的,如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等。

  监管缺位导致价格虚高

  绝非整个行业都存在暴利

  记者:有人说殡葬行业是暴利行业,怎么看待这种说法?

  张明亮:殡葬行业的确存在暴利现象,但绝非整个行业都有暴利,而是行业的某些点上存在暴利。

  现在丧葬费用分为三块:政府定价部分、政府指导价部分和市场调节价部分。火化、运尸和骨灰寄存是由政府定价,价格并不高,属于完全公益性的,不可能出现暴利;公墓墓地是实行政府指导价,由于公墓是有限资源,难以形成市场竞争,要加强市场监管,政府部门应适当控制公墓数量、面积和价格,提倡和鼓励采取骨灰堂寄存、海葬、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约型安葬方式;花圈、骨灰盒等殡葬用品价格现在完全由市场调节,如果充分竞争,价格也应该能为广大群众所接受。

  记者:为什么群众的印象与管理部门的分析有差别?

  张明亮:据我了解,在有些地方,火葬场并不存在暴利,相反很多都在赔钱,比如几年前天津每火化1具尸体就要亏损两元钱。而因为没有固定经费,政府无法进一步投入资金。在这样的情况下,在殡管处(所)的默许下,殡仪馆就抬高原本应由市场决定的骨灰盒等用品的价格,弥补火葬场的亏损。政府对殡仪馆投入不足,以及相关部门监管职能的缺位,是给群众造成殡葬用品暴利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

  暴利现象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部分群众抱有的厚葬观念正中商家下怀。有的骨灰盒为什么能炒卖到几千上万的价格?没有市场,再精明的商家也不会投资。因此,革除丧葬陋习,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让“厚养薄葬”观念真正深入人心,将能有效遏制殡葬行业某些暴利现象。

  殡仪资源需要政府调控

  殡葬服务完全交给企业行不通

  记者:湖北荆门市在社会资金进入后,出现了价格垄断、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见本版8月22日报道),您怎么看?

  张明亮:荆门的问题在于殡葬行业由政府垄断变为企业垄断,而企业是逐利的,此外,相关部门也没监管到位。殡仪资源是一种需要由政府调控的有限资源,必须考虑公益性,企业具有逐利性,殡葬服务完全交给企业行不通。

  记者:社会资金进入殡葬服务行业后,出现了哪些问题?

  张明亮:目前全国共有1500多家殡仪馆,其中民营殡仪馆100多家。民营殡仪馆确实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抢尸体等,如果殡仪馆把尸体当作一种挣钱的资源,大家都去抢,市场肯定会混乱。对尸体的运输,也应由国家控制。有人买个“小面包”自行运尸,上午拉尸体,下午拉菜,晚上停在居民区,安全和卫生方面存在严重隐患。

  高收费、乱收费问题也时有发生。民政部要求所有的殡仪馆都要价格上墙、明码标价,但议价难以控制,比如遗体化妆,一般遗体只要二三十元钱,但因为事故等原因尸体出现破损的,价格浮动比较大,容易出现高收费、乱收费问题。

  强化火化馆和公墓管理

  殡葬管理新条例有望年内公布

  记者:殡葬管理改革应该把握什么原则?如何加强制度规范?

  张明亮:殡葬事业在市场化的过程中必须坚守公益性。在《殡葬管理条例》修订后,我们将出台《遗体火化管理办法》、《公墓管理办法》、《殡葬档案管理办法》、《殡仪服务管理办法》等,在操作层面上制订细则,规范标准,尽量做到有效管理。

  记者:修订《殡葬管理条例》被国务院法制办列入了2005年立法计划,目前进展情况如何?新条例将有哪些变化?

  张明亮:目前已经处于国务院法制办第二轮征求意见阶段,争取年内公布。

  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具有鲜明的现实针对性。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最大的变化就是将增加《遗体火化管理》和《公墓管理》两章,强化对群众较为关注的火化馆和公墓的管理。其中的条款,都是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而制订的。

  比如“殡葬专用车应当印有统一标识”,就是针对私人车辆运尸行为作出的最新规范。而针对公墓管理中出现的传销、炒买炒卖墓位和骨灰安置格位问题,以及某些农村将本乡镇辖区的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对外经营的情况,新条例明文加以禁止。

  江西万载县实施“安葬救助”(链接)

  江西省万载县对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实施故后“安葬救助”。困难群众故后每人可获600元至960元不等的救助金。这是江西首个县级政府对城乡低保对象实行故后“安葬救助”。

  根据万载县制定的困难群众安葬救助实施办法,对安葬的困难群众只要丧事从简并实行遗体火化,均可获得安葬费补助。这个县建立了“城乡低保对象安葬救助保障基金”,每年安排15万元专款。

  (据新华社电)

肖潘潘 汤 阳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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