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摩托进市区先扣后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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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2:29 海峡都市报 | |||||||||||
东街派出所民警查扣的假牌套牌摩托车 N本报记者 王长春 林丹 文/图
本报讯 昨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5时30分,福州警方在市区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统一行动,重点整治无牌无证、套牌两轮摩托车以及外地号牌(含外省籍及八县(市))两轮摩托车闯禁行。其中,对进入市区禁行区域行驶的所有外地牌摩托车,一律先扣车,然后审查车辆来源、牌照的合法性。对经审查排除涉案嫌疑的摩托车,按交通违法行为处罚。 昨日,福州市交巡警支队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统一行动日期间,对外地牌摩托车闯禁行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扣压审查,目的是进行一次治安大盘查!”该负责人解释了对外地牌摩托车扣压的理由及原因。据了解,从2005年下半内至今,福州市区的“两抢”案件一直处于高发期,经过公安机关前期进行的案件信息研判发现,这些“两抢”案件中,外地牌摩托车和盗抢摩托车已经成为犯罪分子的主要作案工具,因此,有必要对这些车辆及驾驶员进行一次大清查。同时,对“疑车疑人”或驾驶员有重大嫌疑的情况,交巡警部门还将连人带车一起扣留。 该负责人还表示说,对于需被扣留的无牌、套牌的两轮摩托车,现场的值勤民警将开具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而对于有涉案嫌疑的两轮摩托车,值勤民警会开具扣压凭证,将扣留的摩托车集中在一个停车场保管,并不收取任何形式的保管费和停车费。此外,对车辆来源、牌照合法的外地牌摩托车,交巡警部门将在15日内退还已扣压的摩托车,但驾驶人仍必须按照其交通违法行为接受处罚。 据了解,经福州市政府批准,福州市公安局已于7月11日发布《关于福州市市区部分道路禁止摩托车通行的通告》。通告明确规定,外地摩托车(含本市八县(市))禁止在外福铁路以南,福马铁路、江滨大道九门闸以西,闽江以北,甘洪路(不含本道路)以东和仓山区二环路以内的所有道路通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