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严禁以患者专家名义乱做药品广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2:30 海峡都市报

  N钟新 法制晚报

  本报讯 据国家工商总局消息,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工商机关深入开展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工作,严禁药品广告中使用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尤其是社会公众人物以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行为。

  通知要求,集中整治药品广告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发布虚假药品广告的行为;以新闻形式发布药品广告、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药品广告夸大功能、保证疗效的行为;以专题片、资讯服务类节(栏)目形式发布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的行为。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