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以患者专家名义乱做药品广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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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2:30 海峡都市报 | |||||||||
N钟新 法制晚报 本报讯 据国家工商总局消息,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工商机关深入开展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工作,严禁药品广告中使用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尤其是社会公众人物以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行为。
通知要求,集中整治药品广告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发布虚假药品广告的行为;以新闻形式发布药品广告、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药品广告夸大功能、保证疗效的行为;以专题片、资讯服务类节(栏)目形式发布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的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