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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作家指《忏悔无门》作者剽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2:44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以慈善家李春平生平为素材的畅销书《忏悔无门》的作者王春元被指剽窃,女作家刘云萍将王春元和长江文艺出版社一同告上法院,要求两被告停止侵犯其著作权并公开道歉,赔偿经济及精神损失共58万余元。昨天,朝阳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女作家刘云萍笔名泠风。刘云萍起诉说,去年她多次受到王春元的邀请,在进行了5次与李春平的面对面采访后,决定与王春元合作写书。按照约定,刘负责故事的撰写,王负
责在每部分故事前撰写自述。书稿于今年3月完成。出版前夕,两人就已在署名问题上产生了分歧。后来两人口头约定,写清署名顺序并注明各自创作的具体字数。刘云萍说,此后王春元一直未主动与她联系,她通过责编了解到,王春元对书稿中人物名字做了改动。她当时觉得王的做法对其很不尊重,向长江文艺出版社北京图书中心声明退出此书的写作,要求出版社不能使用其独立创作的部分。但今年6月,王春元以独立署名的方式出版了此书。

  刘云萍经对比后发现,“《忏悔无门》整体剽窃了我的原创作品,剽窃字数达22万字,除主要人物名字改换外,图书仅对原书稿略作了段落或词语的调整、句式变换及少量文字添加,从头至尾几乎是通篇抄袭。”刘云萍认为,除了王春元侵犯了自己著作权外,出版社也有责任,理由是出版社明知该作品为两人共同创作,却以王春元为惟一作者出书。

  昨天下午,记者两次拨打王春元的手机均被呼转到秘书台。此后王春元的助理告诉记者,王春元正在外地,不便接受采访。她表示,此前刘云萍就公开说过此事,“我们要等待开庭再发表意见,现在不便多说。”据了解,长江文艺出版社副社长黎波曾表示,出版社未收到法院的传票和起诉书,有关刘云萍和王春元之间的纠纷和利益分成情况他并不清楚。此前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王春元通过其助理出示了李春平就《忏悔无门》给他的授权书。授权书称:授权王春元以李春平为生活原型的艺术创作、加工和处理,由此形成的文学传记、纪录片、电影、电视剧本等各种形式的文艺作品,均由王春元独家全权处理,李春平不享有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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