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记者索赔16万”开庭 打人者没找到圆方物业不愿赔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3:02 东方今报 | |||||||||
今报郑州讯 昨天下午,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数名保安殴打的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记者王恒(本报曾多次报道)状告郑州圆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并索赔161838.47元一案,当庭未宣判。 去年11月8日记者节当晚,中方园保安与业主发生冲突,王恒受单位指派前去采访。不料,圆方物业公司员工害怕媒体曝光,为阻止其正常采访拍摄,几十名保安手拿铁棍、木
法庭上王恒说,他住院治疗一个多月,共花费医疗费、护理费3万多元,其父母为了照顾儿子,经济损失有3万元。另外他被打至今一直精神恍惚,出现严重的神经衰弱,因此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 庭审中,被告圆方物业公司辩称,目前打人凶手尚未找到,该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保安打人,那是保安的责任,与该公司无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