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开学收费要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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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3:14 舜网-济南时报 | |||||||||
时报8月29日讯(记者 赵静)马上就要开学缴费了,今天市教育局出台规定,要求学校将经过规定程序审批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监督电话予以公示。 除此之外,学校还要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的收费减免政策进行公示,以方便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查询、监督。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要指派专人负责收费公示工作,遇有政策调整或其他变化时,要联系物价部门,及时调整收费项目和标准,更新公示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