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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为什么敢打警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3:18 东方今报

  21岁的杨帅在派出所门口朝民警陈超的肚子上踹了一脚,然后醉醺醺地威胁:“出门我捅死你!”昨天上午,坐在被告席上的杨帅得到了“冲动的惩罚”,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他的同伴20岁的樊聪也因为一脚把派出所的玻璃门踢碎而被判处拘役6个月。

  近段时间以来,“袭警案”频发:今年4月8日,民警李增光在出警时,竟被当事人
咬掉中指吞进肚里;今年6月28日,一名醉酒司机一拳打断民警的鼻梁骨……数字显示,郑州市管城区就曾在18天中连发4起袭警案。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执法者频频遭袭,而究竟又是什么原因让打人者有恃无恐?

  【事件回放】 小伙喝高了,一脚踢向民警肚子

  昨天上午9时,中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比较特殊的案子:两个喝醉的小伙子闹事被抓到派出所后,一个朝民警肚子上踢了一脚,一个把派出所的玻璃门踢碎了。100多名民警旁听了审判。

  今年4月2日晚11时,杨帅、樊聪和朋友吴某在大排档喝酒。后来碰见和他有过节儿的朱某,几人吵了几句。杨帅和樊聪追到汝河小区,大喊朱某出来。因无人搭理,二人就捡起砖头砸烂了几块玻璃。

  接警后,汝河路民警陈超、实习民警王明星赶来。满身酒气的二人拒不配合,并辱骂、推搡民警。随后,两个酒鬼被带到派出所门口,杨帅竟抬腿朝陈超肚子上猛踢一脚,嘴里骂着说:“出门我捅死你!”

  此后,樊聪的母亲闻讯赶来,一见儿子满身酒气,她“啪啪啪”扇了儿子几个耳光,樊聪扭头就走,还一脚将派出所人像采集室的玻璃大门踢碎了。

  昨天中午12时,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杨帅、樊聪的行为,严重妨害了民警依法执行公务,构成了妨害公务罪,根据各自的犯罪情节,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10个月、拘役6个月。对于这个判决结果,坐在记者身旁的一位民警低声说:“太轻了!”

  【现象梳理】袭警案频发,民警很受伤

  同样的事件今年多次发生。6月28日下午5时,一辆车牌号为豫AJ0328的黑色桑塔纳2000,从铭功路拐到解放路上,自西向东逆向行驶过来。正在解放路路口执勤的郑州市交巡警四大队民警王勇,立即上前打手势拦住该车。王勇准备扣下该车,让司机做酒精测试。处理中,司机李双林一拳打在王勇的鼻子上,造成王勇鼻梁骨折。

  此前发生的一起袭警事件更加恶劣。4月8日下午3时,郑州市金水公安分局祭城镇派出所民警李增光,出警时中指被当事人咬断吞入肚中,落下终身残疾。目前该案尚未宣判。

  而最集中的袭警案,发生在郑州市管城区。2005年9月19日~10月7日,18天内共有4起暴力袭警案。

  9月19日22时,丰车源洗车行门口,洗车行老板、工人和环卫工人发生了殴打,环卫工人受伤,120急救遭遇阻挠。先期出警民警控制不了局势,请求增援。闻讯赶到的4名民警同样遭遇洗车行老板一行恶性袭警。

  9月23日晚,商城东路28号院,一个集中了多家餐饮、歌厅的大院内,城东路派出所民警在制止、处理一起一触即发的大型群殴案件时,遭遇暴力袭警。10月7日9时许,圃田乡派出所民警在处理一起打架斗殴事件时,遭遇王遂喜、王岭彦、王岭三叔侄3人及王岭三妻子芦丽凤的野蛮殴打,面对砖头、菜刀,4名民警受伤。

  ……

  【叩问袭警】打警察可以在朋友面前吹嘘?

  一位律师表示:“警察被袭击,是新时期出现的新问题。一方面,对袭警行为惩处不够严厉,很多抗拒执法的行为人没有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是这类事件多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另一方面,一些民警执法粗暴、滥用权力,特别是联防队员、保安等低素质的非执法主体参与执法,引起被执行人反抗,也是一个原因。在现实中,法律规定不清、调查取证困难,也很难对袭警者进行有效打击。”

  而圃田袭警案中,当事人的回答就很有代表性。只有小学文化的26岁的王岭三说:“俺一急就忘了,只想先占住光再说。也不知道(打警察)是个啥后果。”他41岁的叔叔王遂喜和25岁的弟弟王岭彦的想法则更简单直接:“也不知道为啥要带人。反正人就是不能让带走!错了也不让带走!有啥要问的,就在家门口问,有啥事可以找村支书出面。”

  30多岁的张某,在2004年6月的一起打架纠纷中暴力袭警。张某本来是看热闹的,见民警被围攻,他就乘机上去殴打出警民警,后被赶到的巡警控制。面对讯问,他说出了3点打民警的理由:一是打民警放心。民警代表着政府形象,当众挨打是绝对不敢还手的。二是打民警可以满足虚荣心,可以在朋友面前吹嘘:“我怕谁,我连警察都敢打,某天某日我就打了个警察。”三是打警察可以出平时被管理的恶气,因为张某曾因赌博被拘留过。

  不过杨帅和樊聪袭警的原因倒是更简单,昨天上午,二人告诉本报记者:“那天真是喝多了,现在非常后悔!”

  【追问警察】 文明执法 成了反抗袭警的负担?

  “好多公安局交警大队设有委屈奖, 就是奖励我们,面对群众的不理解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对于这个奖项,一位基层交巡警有点不理解。他认为公安机关内部有诸多分工,若不分对象,要求各个部门都要做到热情服务,就会对社会公众的思维和观念起误导作用。

  “正常的群众可以笑脸相迎,但群众一旦打骂警察性质就变了,因为我们是法律的象征,打骂警察就是挑战法律权威,亵渎法律尊严。”他感觉现在在社会公众心目中产生这样一种思维定势:“警察”就是“文明和蔼”的代名词,抓人、处罚就是“粗暴”、“侵犯人权”,群众有权拒绝或反抗。

  一位基层民警表示,袭警者增多,跟有些领导的怕事心理也有关系。因为基层单位受到的牵制较多,个别领导患得患失,致使一些暴力抗法者得不到应有的惩处,助长了暴力抗法者的气焰。“案子进了门,双方都托人。”暴力抗法者打过警察之后会全力“公关”。于是,有的暴力抗法案件就会不了了之。暴力抗法者气焰嚣张,以打警察都没事而四处炫耀。

  民警小王说,有些地方曲解上级公安机关严格管理警械枪支的规定,导致应该领用而不允许领用,民警出警或执行任务时赤手空拳遭袭。一些公安基层单位领导为了“不出事”,宁愿让民警赤手空拳执法,宁愿让民警受点伤,只要“不出事”就好。而在执法过程中,即使民警果断而恰当地使用了武器,因造成抗法者的死伤,抗法者及其家属就四处控告,开枪的民警常常得接受调查。为了少惹麻烦,干脆“刀枪入库”,执法时不带枪支警械。

  【专家建议】修改刑法增设“袭警罪”

  “袭警的危害不仅仅体现在对民警的人身伤害上。一方面暴力袭警严重损害了国家的法律权威,另一方面暴力袭警行为助长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降低了广大群众的安全感。”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海林说,他不止一次听到出租车司机说,警察连自己都保不住,我们还指望什么呢?

  对于现实中频发的袭警案,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认为,司法机关应高度重视袭警行为,一定要依法严肃处理,检察院、法院对于袭警案件也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并将袭警行为作为量刑的从重情节。

  让公安系统有关人员觉得尴尬的是,目前我国刑法没有“袭警罪”这一罪名。2003年3月,曾有30多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建议修改刑法,增设“袭警罪”。理由是,目前处罚袭警行为只能依据“妨害公务罪”,而《刑法》规定,犯该罪的,只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量刑明显过轻;而暴力伤害、杀害民警的行为后果,只能以普通的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罪论处。

  倘若单独设立“袭警罪”,就能凸现人民警察的特殊执法身份与地位,加大法律对不法势力和不法分子的震慑作用。

  ■袭警事件链接

  15分钟内

  的姐连打交警40个耳光

  今年4月25日,吉林省德惠市出了一件事。这天上午,当一位交警按程序对一辆出租车进行检查时,被这辆车的司机——一位的姐,当街暴打耳光,据目击者称,这位交警的脸上在15分钟内至少挨了40下。而这位名叫曲佳松的交警,在对方劈头盖脸的攻击下始终站在原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这次袭警事件在网上和媒体上引发了热烈的讨论。

  ■他山之石

  美国警察

  随时准备射击袭警者

  美国百名警察遭袭击率高达10%,而伤亡率却低达10‰,这与美国关于袭警犯罪的规定是分不开的。在美国,警察执行公务时,任何与其身体上的接触都被视为违法。警察第一反应判断有人要袭警、危险一触即发,将毫不迟疑地使用枪械。警察可以直接将对自己动手的当事人控以袭警、暴力攻击甚至二级谋杀的罪名,而联邦法院在判决时如果查证当事人对警察施以暴力,通常都是不准判罚金而必须入监服刑。

  对普通美国民众来说,不要被误认为有袭警企图很重要。如果被警车拦下,司机停稳车后,应该摇下车窗、双手放在方向盘上,等待警察的指令。未经允许千万不要乱翻东西,更不要擅自开门下车。因为一名警察检查证件时,他的搭档就站在车的另一侧,时刻准备开枪射击袭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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