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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所有收费必须公示严防将乱收费合法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3:40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8月29日讯(记者 王端鹏)今天从市教育局获悉,今秋开学后,全市学校将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校园网四种渠道公示所有收费项目,方便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查询。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市教育局有关人士介绍,收费项目的公示内容包括经过规定程序审批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监督电话;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的收费减免政策。教育行政部门
将加强对收费公示工作的动态管理。各学校也将指派专人负责收费公示工作,遇有政策调整或其他变化时,要联系物价部门,及时调整收费项目和标准,更新公示内容,做到建管结合,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督相结合,以充分发挥公示工作的监督服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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