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发重要地理信息最高可以罚款1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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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3:55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 蒋艳 实习生向瑜)《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将于9月1日实施,昨日市规划局在江北区步行街开展了宣传。市民如果发现“问题地图”,可拨打67959777举报。 据了解,违反我国《测绘法》相关规定,损害国家利益构成犯罪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擅自发布我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的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可处10万元以下罚款
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称,我市单位在地图印刷或展示前,未按规定报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将被责令停止发行,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甚至注销地图出版资格。 套内面积有讲究市民买房需认清 本报讯(记者蒋艳实习生向瑜)在昨天的宣传活动中,市房屋勘测院的专家还提醒市民,商品房销售以套内面积(又称“套内建筑面积”)作计价依据,但市民不要被开发商的广告迷住了眼睛。 据介绍,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其中,套内房屋的使用面积包括卧室、过厅、储藏室等空间的总和;套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不包括在结构面积内的套内烟囱、通风道、管道井均计入使用面积;内墙面装饰厚度也计入使用面积;墙体面积有些只计一半。 市民如果对房屋的面积有疑问,可向市房屋勘测院咨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