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最大跨国绑架杀人案宣判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4:25 深圳商报 | |||||||||
数十名犯罪分子8年间在境内外作案15起致17人死亡 我国最大跨国绑架杀人案宣判 案发金边
2003年12月14日,江苏无锡一户人家的男主人接到了妻子秦某打来的电话:“你救救我,快点准备15万元钱。” 39岁的秦某于2001年出国,到柬埔寨王国首都金边打工。 丈夫听出秦某似乎受到什么人的挟持,他问:“你是否遇到了绑架?”秦某回答:“是的。” 秦某的丈夫到公安局报案,并提供了绑匪要求汇入的银行账户。 为了保证人质安全,秦某的丈夫分三次将9.8万元打入绑匪指定的账户。但自从钱汇出,秦某的电话便戛然而止,失去了音讯。 案情以最快的速度上报了江苏省委、省政府,接到报案的当晚,江苏省公安厅刑侦局立即派员赶赴无锡,与当地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 很快,警方确认了犯罪地点确实在柬埔寨境内。12月18日,柬埔寨西哈努克港出现了一具无名女尸,有人认定,那就是秦某。12月26日,江苏警方首批赴柬专案组成员出发,柬埔寨王国内政部警察总署成立了特别行动队对中国警方给予支持。 秦某的手机上曾出现一个金边的公用电话号码,公用电话的主人指认,这个电话是一个中国男人打出的,他从一堆照片中指认了嫌疑人。柬埔寨警方据此将有重大嫌疑的中国人张晓东、闫志刚、闫渤涛抓获并移交江苏警方押解回国。 杀人灭口 江苏警方迅速开展专案审讯工作,闫志刚和张晓东否认自己绑架杀害了秦某,但在审讯中交代,这个案件可能与仍在柬埔寨的乔凤义有关。 2004年2月10日,乔凤义在柬被抓获,根据其交代,柬警方又陆续抓获犯罪嫌疑人富春斐、田淑敏并移交中方。随后,江苏警方又在广东抓获了犯罪嫌疑人蒋增谷、刘友国。5人的口供形成了一幕完整的犯罪画面。 在金边从事按摩业的秦某赚了些钱。为了搞到钱,田淑敏、刘友国、富春斐、蒋增谷密谋绑架秦某。 收到秦家人的赎金后,4个人决定杀人灭口。刘友国、田淑敏邀乔凤义前来,为秦某注射了毒品海洛因。刘友国见秦某仍在呼吸,又冲上去掐住秦某的脖子。当天下午,刘友国、蒋增谷驾车将尸体抛弃。 联手打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这就是法律界常说的“属人管辖”。 抓获“12·14”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是我国警方与柬埔寨警方相互配合,在尊重国际法和柬埔寨王国主权的基础上,联手打击跨国犯罪的成功尝试。 几天后,在押的张晓东、闫志刚等人在法律的威慑下,供出了累累罪行: 2002年1月,在柬埔寨王国金边市,张晓东纠集闫志刚、钟文来、乔凤义、舒先锋、傅洪、冯承伟密谋抢劫中国浙江省籍商人王旭明家。张晓东等人谎称有业务,骗开王家大门,将王旭明、王旭明的女儿王青永、暂住王家的孕妇陈霞芬杀害,抢劫美金1000余元以及项链、戒指、手机及护照等物。 2002年1月,张晓东、闫志刚、钟文来、赵景良等人租乘柬埔寨司机卡姆章的奔驰轿车开往金边市郊,开枪打死了卡姆章。他们将抢来的奔驰车以2500美元出手卖掉。 2001年3月,张晓东、郑玲日、闫志刚经过密谋,趁与郑玲日共同租住一套房子的韩国商人金永初睡觉之际,用绳子将金永初勒死,然后埋尸河边。作案后,3人各分得从金永初处抢来的5000美元。 2002年2月,乔凤义等人用注射毒品的办法,杀害了在柬埔寨经商的崔宏炜,焚尸灭迹。 2003年1月,乔凤义、吴振、洪鲁明、田淑敏抢劫了在金边市做文具批发生意的丁书亮,罪恶的海洛因又注入了丁书亮的体内,事后,丁书亮的尸体被抛弃。 以张晓东为首的这个跨国绑架杀人犯罪团伙,自1995年以来,在境内外抢劫、绑架杀人作案15起致17人死亡,其中在柬埔寨作案10起致12人死亡。连带其他若干起刑事大案,作案手段之残忍,后果之严重,性质之恶劣,骇人听闻。他们作案前都进行精心预谋,准备枪支刀具等凶器,中国籍的老乡、朋友和游客往往成为他们的主要侵害目标。 根据领导同志批示,“12·14”案件成为公安部2004年挂牌督办的第四号案件,也成为外交部及我驻柬使馆高度重视的案件。 铁证如山 “12·14”案件是新中国成立55年来我国最大的一起跨国系列绑架杀人案件,主要犯罪地在国外,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条第一款。 在公安部和我驻柬使馆的直接领导下,赴柬专案民警通过两国警务合作渠道,直接从柬埔寨押解回国犯罪嫌疑人23名,在柬埔寨勘查现场及相关部位42处,绘制现场图34张,形成现场勘验和检查笔录42份,提取了一批痕迹物证,经生物技术检验直接认定犯罪;围绕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的各个环节,经多方查找目击证人和知情人,搜集证人证言90多人次;调取了柬埔寨警方提供的原始接报案登记等原始证据材料,经使馆和柬警方确认,形成的证据材料超过12万字之多。在警方结束侦查时,此案的卷宗,已经有一人多高。 嗜杀女魔 田淑敏,她的狠毒让每个参与办案的警察都为之咋舌。这个女人每参与一个绑架案,都首先建议:无论赎金有多少、是否拿到,都要不留活口。一连几个人都是因为她的强烈要求而死于非命。 她曾是一个在柬埔寨十分著名的商界女华人,堕落过程十分具有典型性。36岁的田淑敏1999年到柬埔寨,之前,她已经在国内拥有百万资产。到柬埔寨后,靠着自己的勤劳,把摩托车生意做得十分红火,成为当时柬埔寨知名的摩托车经销商。 田淑敏陪着客户去了赌场,朋友劝她买几百美元试试手气,她玩了一会儿,竟然赢了一千多美元。田淑敏于是成为赌场的常客,最后,把自己辛苦赚来的几十万美元都输在了赌场上。在赌场,田淑敏认识了她后来的犯罪同伙乔凤义和洪鲁明。 在此案中,堕落几乎都始于一个原因:赌。他们也大都是因赌而识,因赌而聚,也因赌而犯罪。 同伙评价另一个大魔头张晓东时说:“别看张晓东外表比较斯文,他是一个心狠手辣的人,只要他眼珠骨碌一转,就有人要死了。为了钱,他连自己的亲戚都不放过。”张晓东的表叔曾带人到柬埔寨旅游考察,一行人身上带有若干现金,为得到这笔钱,张晓东特地把这批人安排住在自己的住处,然后策划了一次抢劫。 彰显决心 中国公民在其他国家犯罪,不仅严重损害了中国的形象,也破坏了所在国的社会秩序,使华人华侨的生命财产受损。为此,公安部和外交部合作,已向国外派出警务联络官,表明了中国政府对打击华人在国外犯罪,保护华人华侨生命财产和所在国治安秩序的决心。 2006年6月,张晓东、乔凤义、钟文来等7人被处以死刑。闫志刚等9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赵景良等7人被判处无期徒刑,郭振华等8人被判处有期徒刑。(新华社南京8月29日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