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商品“身份证”您要留意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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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5:05 山西晚报 | |||||||||
9月起,在正规销售场所买酒时—酒类商品“身份证”您要留意看 本报8月29日讯(记者 胡斌)一瓶酒产自何地?“酒龄”多少?一路都辗转过哪些地方?9月起,太原市民在购买正规销售场所销售的酒类商品时,通过酒类商品附带的“随附单”,将可以追溯所买的酒自出厂到销售终端全过程的流通信息。
记者今天从太原市政府了解到,从9月1日开始,太原市酒类经营将统一使用“随附单”,酒类经营单位在购销酒类商品时将实行索证索票制度。根据该制度,全市酒类经营者(供货方)在批发酒类商品时应填制随附单,做到“单随货走,单货相符”;酒类经营者对每批购进的酒类商品应索取随附单,做到一货一批。消费者在购买酒类商品时,可查看与所购酒类商品相对应的“随附单”。对没有“随附单”或货单不符的酒类商品,可向太原市酒类监管部门举报。 “随附单”全称《酒类流通随附单》,是实行酒类流通溯源制管理的重要凭证。单上须有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品名”、“规格”及12位阿拉伯数字的编号,被形象地称作酒类商品的“身份证”。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闫芳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