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普通高中不再收班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5:08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王国强实习记者卢红曼)昨日,西安市教育局公布了今秋中小学收费项目和标准,学生家长可登录西安教育网(http://www.xaedu.sn.cn)进行查询。跟以前相比,西安市中小学收费政策有多处调整。

  择校费按学期退还转学生

  根据规定,择校费由学校对择校生在高中入学时一次性收取,并不是按学期收取。西安市教育局此次对择校费退费做出明确规定:择校生要求退、转学并得到学校同意的,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按学期退还择校费。

  目前的择校费标准为:省级标准化高中15000元,市级重点高中12000元,非重点高中9000元。交大附中等八所学校最高不超过20000元。

  小学托管班不再限定区县

  根据西安市教育局的规定,小学托管班以前只允许城郊六区的城市小学举办,其他区县不得执行这项政策。而从今秋开始,这一限制将取消。各区县有课后托管需求且具备条件的小学要开展托管服务的,可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办理托管服务收费资格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小学托管费的标准是60元/生·学期。

  西安市教育局还规定,学校对已参加日托管理班的学生不得再收取托管费。参加托管班要坚持自愿原则,托管期间不许上新课,应有组织、有计划地辅导学生完成作业或开展文化活动。托管班课后延长至当日18时30分,每周托管时间不得少于四天。

  高中代办费两项被撤

  从今秋开学起,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班费和文体卫生费这两项代办费。可以收取的高中代办费只剩下以下几项,分别为课本费、电教教材费、统考招生费、冬季取暖费、住宿费、搭伙费和自行车保管费。

  昨日,西安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强调,在西安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享受免杂费政策的学生,所被免的杂费包含信息技术费和取暖费,实施该项政策的学校不得再单独收取这些费用。同时,西安市教育局规定,对于享受此项政策的学生,学校不得收取“搭伙费”、“自行车保管费”和“小学托管费”这三项收费。

  45人分赴区县查收费

  西安市教育局举报电话029-87210567

  本报讯(记者王国强实习记者卢红曼)今明两日,西安市中小学返校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新的学期开始了。西安市教育局将派出45位干部,于今晚抵达十三区县,并将于8月31日、9月1日两日展开秋季开学检查,教育收费将成为检查的重点。

  这次大检查有关教育收费的检查内容包括: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实施情况,重点是有无自立项目收取费用;学校是否落实收费公示制和教育收费承诺制,是否已公布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及举报电话,学校是否有违规招生行为和违规收费行为等。检查的另一个重点是学校招生工作,检查学校是否将中招结果按录取类别张榜公布;普通高中高一新生是否均通过正式录取和履行审批手续取得入学资格;学校有无违规组织入学考试。西安市教育局治理乱收费举报电话:029-87210567。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