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例以上药品严重不良反应须上报省药监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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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7:23 扬子晚报 | |||||||||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昨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医院一旦发现疑似药品不良反应死亡病例或某一企业同一品种药品短时间内出现3例(含3例)以上严重不良反应病例的,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对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病例的,省、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必须在第一时间派员到达现场,展开分析与评价工作,为后续及时处置提供技术支持。(苏诗曰 仲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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