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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金10月开始发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7:28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谭柯 实习生 周露 余音潼)昨日,记者从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会议获悉,从现在开始,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全面启动,扶持期为20年,每人每年补助600元,10月补助金开始发放,12月前将全部发放到每个应补移民手中。

  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光国在会上介绍,我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范围为三峡工程和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转为非农业户口的不纳入后期扶持范围。国家将扶持期限统一确定为
20年。即对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自2006年7月1日起扶持20年;对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扶持20年,对纳入扶持的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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