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控声声紧 房价节节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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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7:39 大众网-大众日报 |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布的调查结果显示,2006年7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5.7%,环比上涨0.5%。 今年4月始,新一轮房地产宏观调控在节奏、力度上呈渐次加强态势。然而,在房地产交易淡季的六七月份,国内各大城市房价并不见明显下降。
为何调控声声紧,房价节节高?经济学家徐滇庆从资本流动性的角度给出了一个解答。他认为,中国的房地产需求巨大。中国改革20多年来,人均收入的增长很多年都是两位数,而房地产人均居住面积每年的增长率都在3%以下,积累了巨大的势能。有大量的资金和需求足以支持房地产行业的发展。 根据徐滇庆的观点,中国目前的资金出路并不多,存钱是负利率,股市形势也并不完全让人放心;投资实业,上百种主要商品没有供不应求的,投资哪儿,哪儿就过剩;往外走,人民币不可以自由兑换,即使通过非法途径走,一年带走也很有限。“大量资金无路可走,巨额的资金流必定进入房地产,房价怎么会跌呢。”徐滇庆说。 我国房地产市场“长阳无阴”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政策空置”。 7月26日,国税总局出台通知,要求自8月1日开始,国内居民在进行个人二手房转让时,所得收益须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税,该税率固定为20%。但这个看起来十分刚性的强力措施中另有一条款规定,没有房屋原值凭证的,可以按交易全额的1%-3%计税。结果包括上海在内多个城市的“实施细则”都“用足政策”,纷纷规定,纳税人能提供房屋原值凭证的,可以在减去各种合理费用后,按房屋现售价和原值差额征收20%个税,没有房屋原值凭证的,则按交易全额的1%-2%计税。当然,在实际操作时更有可能只按下限执行了。 有关专家分析认为,政策的正面效应之所以被快速消解、甚至走向负面,问题出在地方政府对房地产业所作的经济定位上。据分析,这其中有三大误区。 一是强调房价增幅下降、暗中排斥房价下降。所谓增幅放缓,其本质就是强调房价只能升、不能降。在这一思想的主导下,各种政策可能都会被异化。 二是将房地产业定位为支柱产业。不少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从东部沿海地区看,房地产业作为支柱产业的历史已经结束。由于房地产业在特定时间、特定空间中的不可持续性,国际上很少有国家将房地产作为支柱产业。 三是不少地方仍在迷恋、依赖“土地财政”梦。所谓“经营城市”本质上就是经营土地、经营房地产。在土地及其相关收益的分配不能尽快落实到位的情况下,要房价下降,相关方面都需要更深层次的变革。 (据新华社上海8月29日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