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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四点”激活立案监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8:01 正义网-检察日报

  广西:“四点”激活立案监督

  上半年立案监督案件增幅22%办案数量、质量和效果相统一

  “眼红”邻村将山泉水对外发包获利,就扣留承包商的运水车,迫使承包商每月交纳1万元“过路费”。8月21日,在当地检察院的监督下,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杨秋
坚等3名村民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报捕。该案从检察机关立案监督到公安机关提请批捕,仅用了4天时间。

  这是广西检察机关今年以来办理的第763起立案监督案件。由于把立案监督的工作重心放在增长点、突破点、着力点、保障点这“四点”上,今年上半年广西检察机关办理的立案监督案件增幅达22%。

  增长点: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机制

  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普生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经济违法犯罪案件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案件第一手信息大部分掌握在行政执法机关手里,没有行政执法机关的支持,检察机关很难发现并予以监督。“因此,我们按高检院要求,今年初迅速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活动纳入了监督视野,强力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机制的信息通报、联席会议、案件协调备案等相关制度落实,以此谋求新的立案监督增长点。”陈普生说。

  北海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卢月珍告诉记者,今年1月,该市检察院针对市地税局两年多来不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线索的情况,对该局2004年至2005年查处的案件进行查询查阅,结果发现了5起涉嫌犯罪案件线索,遂建议该局清理移送公安机关。地税局对此建议高度重视,随即组成专案组进行清理,然后在移送公安机关的同时报送该院备案。

  案件报备制度逐步日常化、规范化后,北海市行政执法机关接受监督意识得到了大大加强,对公安机关没有立案的案件,主动请求检察机关进行监督。仅今年上半年,北海市烟草、税务、工商等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同时报检察机关备案共13件。

  突破点:主动沉到行政执法办案一线

  翻阅广西检察机关上半年立案监督工作的各种材料,记者发现,“主动出击”一词被频频提及。

  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李桂华向记者讲述了由来:“我们认为,立案监督工作要发展,必须改变传统的‘等米下锅’的办案方法。因此,我们要求各地发挥主观能动性,从拓宽立案监督案源渠道入手,选择行政执法办案一线作为突破点,在注重对该立不立案件监督的同时,加强对不该立而立案件的监督。”

  据悉,由于主动出击,今年1月至7月,广西检察机关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案件600件,经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49件772人,案件同比分别上升12.6%和13%;纠正公安机关不该立而立案件73件107人,同比分别上升65.9%和94.5%。

  记者在立案监督数一直位居广西前列的贵港市采访时发现,该市检察机关通过深入公安派出所、林业部门及乡镇等办案一线发现的案件线索达60%以上。而在其下辖的桂平市检察院,这一比例则达到了90%以上。

  今年4月26日,桂平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两名干警深入到桂平市公安局白沙派出所检查了解该所当月的接出警及案件处理情况时,发现该所在6日前接警受理的白沙镇新成村村民陆某被同村的陆福南故意伤害致轻伤一案未作任何处理。次日,该院即启动监督程序,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4月28日,桂平市公安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陆福南进行立案侦查。5月15日,陆福南被捕。(下转第二版)

  6月14日,桂平市检察院对此案提起公诉。6月21日,法院对陆福南作出了有罪判决。

  着力点:立案监督数量、质量和效果相统一

  解读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今年对立案监督工作采取的各种措施即可发现,目标均指向“数量、质量和效果相统一”。

  李桂华解释说:“将数量、质量和效果相统一作为立案监督的着力点,主要是解决以往‘监督立案案件多、移送审判案件少,普通刑事犯罪案件多、经济犯罪案件少,轻刑案件多重刑案件少’等问题,在立案监督数量上升的同时,要特别注意保证监督的质量,绝不能虎头蛇尾。”基于这样的思路,上半年广西检察机关经立案监督批捕犯罪嫌疑人383人,起诉183人,法院作有罪判决160人。

  在南宁市,为解决有的案件立而不侦、久侦不结的问题,该市检察机关加强对监督立案后侦查情况的监督,对所办理的立案监督案件进行了逐件登记造册,对公安机关两个月内未侦结的,及时发出《催办函》。2005年11月3日,南宁市区朝阳路某酒店门口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由于没有受害人王某的损伤程度鉴定,加之有一名嫌疑人在逃,公安机关没有立案侦查。南宁市兴宁区检察院接到受害人反映后,经审查于今年1月27日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公安机关于翌日立案后,该院的跟踪监督工作随即跟进,调取该案材料,要求公安机关及时收集相关证据。由于跟踪监督及时到位,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公安机关便向该院提请批准逮捕主要犯罪嫌疑人雷才宏。2月27日,该院签发批准逮捕通知书。4月7日,该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雷才宏提起公诉。同月29日,雷才宏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保障点:合理的量化考核机制

  广西检察机关办理立案监督案件大幅上升的背后推手是什么呢?记者发现,是一个合理的量化考核机制。李桂华认为:“检察机关立案监督工作要想可持续发展,必须有一种科学的制度来作保障。因此,我们把立案监督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在量化考核条款中专门设置了立案监督项目。”

  据钦州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黄琳介绍,近年来,该市检察机关立案监督工作在全区一度落后。今年初,钦州市检察院结合本地实际,对立案监督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进一步细化完善,如此一来,仅钦南区检察院,上半年就立案监督13起,“这几乎是他们近两年办理此类案件的总和”。黄琳说。

  办案幅度的提高不单单在钦州。在玉林市,立案监督案件上半年同比上升就高达238.9%;往年立案监督工作较为薄弱的防城港市立案监督案件同比上升120%;就连边远贫困的百色市也上升了44.4%……合理的量化考核机制如同一台大功率的发动机,为广西的立案监督工作提供了强劲的动力保障。

崔佐钧 陶建旺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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