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质量体系基本确立苏浙皖赣沪开展新一轮合作互认,统一地区间打假治劣行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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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8:05 东方网-文汇报 | |||||||||
本报讯(记者陈惟)以市场准入、质量技术标准等互认机制为核心,长江三角洲一体化质量体系基本确立,昨天,苏浙皖赣沪的质量技监部门在上海联合举行“长江三角洲‘四省一市’质量技术监督合作互认暨质量月共同行动”会议,发布《十一五期间长江三角洲苏浙皖赣沪质量技术监督合作互认行动纲领》。 新一轮的合作互认主体更广泛,由原来苏浙沪两省一市拓展成现在的苏浙皖赣沪四
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和上海市副市长周太彤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质检总局葛志荣副局长出席会议。 本报讯(记者陈惟)苏浙赣皖沪今年将首次联合举行“质量月”,记者昨天获悉,今年长三角四省一市将围绕“创新提升质量、品牌促进发展”质量月活动主题,共同组织开展丰富多彩且扎实有效的质量月活动。“质量月”将贴近节能热点,上海向市民发放节能宣传手册,开展能效标识专项检查;浙江在杭钢组织节能降耗论坛,组织专家深入年耗标煤5000吨以上企业开展节能服务;江苏对68家重点能耗企业的能源计量工作全面调查摸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