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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母卖房 儿子们急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8:43 新文化报

  本报延吉讯(记者 吕闯) 延吉一老人卖掉了自己的3间老屋,几个儿子不同意并聘请律师,要告母亲和出具证明的村委会。一时间,这件事在延吉市依兰镇龙渊村传得沸沸扬扬。

  母亲:几个儿子不孝顺

  

  “我含辛茹苦地把四儿两女拉扯大并相继成家,都说养儿能防老,但……”74岁的孙淑娥老人说着说着,开始落泪。老人说,前年6月19日,老伴因病去世,她不愿再在这里住了,并想把老屋卖了。老人一直称“儿子不孝”。

  卖房需要更名过户,因为

产权证上是老伴的名字,其去世后,要更名过户得有子女签字同意放弃继承权才行。为此,老人找到几个儿子,但都不签字。后来,老人找到村支书,苦苦央求后,村支书出具了老人只有一女的证明材料,老人办了公证,将房子卖了8万元钱。老人对儿子称把房子租出去了,其间给了患肺癌的二儿子6000元钱治病,又在别的村买了一所房子。

  老人说,这事被几个儿子知道后,他们聘请了律师,要告她和“出具伪证”的村委会。

  儿子:不是不孝,是老人难沟通

   对于老人所说的“儿子不养老”,三儿子李明江说:“老人的地都是我们给种的,我媳妇还帮老人喂猪喂牛呢!”他说,他是1997年从老屋搬出来的,为了盖房,3年之内没给老人拿过一分钱,但生活好了后,他总会带一些吃的用的到老人那里,但老人不要。2004年9月,兄妹几人商量好,每家每年出400元钱,给老人养老。当兄弟几人把钱送过去时,老人说:“你们送晚了,我把房子租出去了,不要你们的钱。”这时兄弟几个也不知道房子已被卖掉。“不是我们不孝顺,也不知道老人对我们为什么有那么大的成见。”

  村支书:并不知道老人要卖房

  

  对于李家兄弟说的“出具伪证”一事,龙渊村村支书康玉好并不否认。他说:“老人那天来要求我出证明,并没有说要卖房,而是要更名过户。我一想她老伴没了,房子自然是老太太的,并且她还要给我下跪,我心一软就出了证明。如果老人说要卖房,这个证明我说啥也不能出。”

  对于出具假证明,老人的几个儿子还将这一情况反映到了上级纪检部门,工作人员也派人调查了此事,并让康玉好写了检讨书。

  召开“家庭调解会”

  

  事情发生后,双方都咨询了律师。8月27日,在由律师主持的“家庭调解会”上,三儿子李明江表示,现在房子问题可以先放一放,以后再说,但对于村支书出“伪证”一事,他们还是要追究。

  昨日,记者采访了儿子方的代理律师梁清班。梁律师说,《继承法》有规定,人若亡故了,如果生前没有立遗嘱的话,财产归配偶及其子女所有。像老人的房产,老伴去世了,原有房产的一半归老人,另一半归老人和子女共同所有。村委会无论出于什么目的,给老人出具了这样的证明,都应负一定的责任。但无论怎样,还是希望能私下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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