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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委推出43条措施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强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9:10 海峡网-厦门日报

  省委省政府推出43条措施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强省

  厦门要加快建设国际航运枢纽港

  本报讯 (记者 田家鹏) 省委、省政府日前下发了《关于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若干意见》,提出从十二个方面、采取43条措施,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强省。意见要求加快建
设厦门国际航运枢纽港。

  按照意见,“十一五”期间,全省海洋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6%,到2010年海洋产业增加值达到1900亿元,比2000年翻两番,占全省生产总值的18%以上,形成蓝色产业体系和临港经济密集区,形成一批海洋产业总产值超100亿元的海洋经济强县(市)和产值超10亿元的大型海洋骨干企业,海洋科技进步综合指标继续保持全国先进行列,成为全国重要的临港工业基地、海水养殖加工基地、滨海旅游基地、物流集散基地、海洋科技创新与教育基地。基本建成海洋综合实力较强、产业结构合理、海洋科技先进、海洋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友好的海洋经济强省。(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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