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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宣传 加快推进“两个率先”进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9:22 扬子晚报

  常州市委书记范燕青

  全省第五个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已正式实施,对于加快我省"两个率先"和建设"法治江苏"进程具有十分重要和深远的意义。新的起点,新的形势,新的目标,我们必须以全新的理念,创新的思路,高效的机制,扎扎实实地落实好各项要求,确保完成"五五"普法目标任务。

  围绕服务"两个率先",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法制宣传教育,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也是法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今后五年,常州最重要的目标是在实现全面小康的基础上,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因此,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必须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来谋划和展开,通过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通过宣传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人口、资源、环境等相关法律法规,培育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意识,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通过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的法律法规,集中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出版市场、文化娱乐市场和信息网络市场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总之,只有紧贴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紧贴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贴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才能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有所作为,在推进法治建设实践中取得成果,为提升区域法治化水平作出贡献。

  着眼构建和谐社会,不断拓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广度。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是法治,而实现法治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全体公民法律素质的提高。因此,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必须着眼构建和谐社会的总目标、总要求,自觉地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广泛开展基本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推动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强法制观念。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结合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根据不同对象,提出不同的目标要求和重点学习内容,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积极宣传安全生产、劳动保障、产权保护、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和本领,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发生。加大基层民主自治、信访、治安和刑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基层干部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事务、处理矛盾和公民依法参与管理、表达利益诉求的能力,为实现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健全普法工作机制,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效。高效的运作机制是实施"五五"普法目标的关键所在。要不断健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制宣传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设立完善市、各辖市(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普法规划的实施。人大、政协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指导,每年组织视察指导。不断健全任务明确、考核落实的目标责任机制,将每年法制宣传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统一评估考核机制,完善指标考评体系,每年组织重点抽查,中期和期末考核验收。不断健全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教育工作运行机制,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进一步巩固"大普法"工作格局。建立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联络员、法制新闻工作者、文艺宣传、志愿者、普法讲师团、法制副校长等队伍,明确职责,规范管理,加强培训,提升能力。不断健全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经费保障机制,按照法制宣传教育经费标准足额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根据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加大经费投入。各部门和行业、单位也必须安排足够的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同时探索和推进普法经费社会化投入的运行机制,保障法制宣传教育高效运转,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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